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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17649690-/2023-0901003 公开目录: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4-27 17:06:16 文  号:楚退役函〔2023〕1号
标 题:
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对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2号建议的答复

陈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管理办法的建议》,(第002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州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重视,退役军人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事关国防军队建设全局、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自2018年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以来,我局始终把退役军人的所需所盼当作我们的工作目标。在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管理方面,我局历年来严肃坚持安置原则,严格执行安置政策。一是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安置原则,做到“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让每位退役士兵“安心退役、放心选岗、舒心工作”;二是严格以退出现役部队移交的退役士兵档案材料为依据,认真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608号)《云南省退役士兵安置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9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云退役发〔2019〕51号)等规定要求,自觉接受纪委、编办、人社等部门全程监督,确保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阳光安置、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您提出的“目前在乡镇工作的退役士兵占比不断加大并因身份原因无法得到合理流动”的问题在全州范围确实普遍存在。由于历史原因和编制政策受限,县市机关、坝区事业单位大多编制有限、人员超编,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按照目前现行安置政策,绝大多数只能安置在边远山区事业单位从事工勤岗位工作,安置呈现出“边远化”,安置退役士兵人才流动受限,家庭照顾困难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在全州范围内全面推动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科学合理流动机制迫在眉睫。

针对这一情况,为破解退役士兵安置后难以在体制内科学合理流动的“难题”,楚雄州2020年就开始积极探索安置在山区多年的退役士兵合理流动机制,2020年,楚雄市制定出台了《楚雄市退役军人公开选调办法》(楚市人社通〔2020〕18号),大姚县依托双拥工作机制,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中明确由人社、编办、退役军人局负责,每年拿出一定比例从乡镇定向选调多年在基层工作的退役士兵到县级单位工作。2020年到2022年三年间,楚雄州共选调了79名退役士兵从山区到县城工作,其中双柏县共选调了7人。对于全州在乡镇上工作的广大退役士兵群体来说,仅近三年就选调了79名也是一个不小的比例,此举也极大地调动了退役士兵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使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合理流动实现了“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2021年召开的全州退役军人工作会议上,州局对各县市积极推进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合理流动做出了具体要求。今年,州局在年初制定下发的《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的通知》(楚退役发〔2023〕1号)中,再次提出“积极探索推进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科学合理流动机制,加大推动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公开选调力度,不断激励退役士兵担当作为、奋发有为。”工作要求,由于各县市县城单位编制数量、退役士兵安置数量、安置岗位等情况各不相同,州级原则上不再出台统一的选调办法,但明确要求其余8县市要在学习借鉴楚雄市、大姚县退役士兵公开选调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制定出台《退役军人公开选调办法》。双柏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目前正在制定《退役军人公开选调办法》,争取在今年5月底前下发实施。

如何把全州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管理工作做得更好需要不断探索和总结,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全州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的建议、意见。在此,再次感谢您对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管理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下一步我局将在您提出建议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并努力做好退役军人安置保障管理工作。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如还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联系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楚雄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4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凤亮 13578453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