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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X47773U-/2023-0116003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广播电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1-16 17:46:44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楚雄州广播电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楚雄州广播电视局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东路184号广播电视中心9楼,邮编:675000,电话:0878—301762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楚雄州广播电视局按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全面公开单位工作的信息并动态更新。积极做好广播电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包括单位工作动态、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等,在确保公开数量的同时,不断提升公开质量,打破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破解信息孤岛;完成单位预决算公开,在网站财政信息栏目进行年度预算、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公开,认真对三公经费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检查整改,补充完善公开内容,细化公开说明;公开广播电视行政许可办理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行使主体、设定依据、执法流程、责任事项、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以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结果等信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本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领导信息、联系方式、办公时间和地点进行上传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楚雄州广播电视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环节未收取任何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及时调整充实楚雄州广播电视局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共同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纵横结合、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二是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工作。严格按照保密法和相关政策规定,确保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禁擅自发布不经审批的任何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政务新媒体建设。目前,楚雄州广播电视局没有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二是规范平台建设。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栏目进行规范设置,新建立一级栏目6个、二级栏目10个、三级栏目10个、四级栏目6个,持续优化单位信息公开栏目设置。

(五)监督保障。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相关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定期检查督查各科室(单位)信息报送情况,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在报送信息时往往不够及时,缺少积极性、主动性,报送信息的内容质量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有待于进一步加强。需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清理排查存在问题,查缺补漏,及时整改,将问题清零。二是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发布与单位相关的重点信息,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全面、规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在提升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多思考、多谋划,在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方法上取得新的突破。四是强化业务学习。通过多种形式组织干部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提升信息发布的数量和质量。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楚雄州广播电视局未向申请人就提供政府信息收取相关费用,没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楚雄州广播电视局

202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