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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24-0328017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28 18:56:45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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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州民族宗教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着力提高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2023年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楚雄州民族宗教委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加强州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参与民法典、普法强基法律常识、行政复议法学习和在线答题活动;编制《八五普法民族政策法规宣传读本1》《八五普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读本2》,切实推进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八五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依据省民族宗教委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梳理编制全州民族宗教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7大项14小项,认领并公开州民族宗教委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1项。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件(州基督教两会提出的举办第十八期中青年圣经培训班),审核91件民族变更服务事项。加强跨部门综合监管,梳理纳入跨部门综合监管重点事项清单(对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综合监管)。全面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部门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清单》和《云南省赋予行政(街道)部门行政县级职权事项指导目录》,认真梳理《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涉及的职权。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谁执法、谁编制原则,结合州民族宗教委行政许可事项5项、行政处罚事项6项、行政强制事项1项、行政检查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的权责清单实际,编制了减免责清单综合查一次清单。

(三)加强对民宗领域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立法调研并形成《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立法保障的楚雄实践》;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向州人大报送贯彻实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情况报告、废止《楚雄彝族自治州宗教事务管理规定》决定的落实情况。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实施〈云南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办法》在省官网数据库工作栏目的入库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和2023新修订的法律,做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涉及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行政复议方面的内容清理;做好第三次党内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开展法律顾问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有关规定及要求,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精益律师事务所1名执业律师为法律顾问,今年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并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确保委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都符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证了文件的规范性与合法性。12月举办110的全州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法律培训

(五)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2023年申报行政执法证到期8人参加行政执法证网上考试,考试通过并领证4人;目前23人持有行政执法资格证,持证人员覆盖了单位有行政执法权的科室。二是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对照行政许可案件评查内容和标准,对我委2022年度受理办理的2件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评查,经评查,事实清楚、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不存在不合格案卷。无行政处罚事项和行政强制事项。三是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中,为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详细的办事指南及申请资料清单,一次性告知办理流程及审批要求。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坚持规范办理,注重沟通协商,每件建议提案都确定专职办理工作人员和具体承办人,明确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做到责任到人、件件有着落。严格执行交办、承办、面商、审核、签发等程序,实行具体承办人员首办责任制、承办科室负责人和办公室质量把关、分管领导审核签发制。按要求办理州人大代表建议独办件1件、主办件1件、协办件1件;州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6件、会办件3件。合计12件办件都已办理完,回复率为100%,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肯定。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023年,州民族宗教委在政府网站公开执法主体、执法机构、执法职责、执法程序、监督方式、执法依据、行政许可等信息。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贯彻落实《楚雄州信访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始终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按照一周一梳理、一月一分析、一季一研判、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总结工作要求,以宗教工作一网两单制度为抓手,加强对民族宗教领域影响团结稳定因素的调研分析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2023年,全州民族宗教系统围绕民族宗教领域影响稳定因素及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形势分析研判68次,其中州级10次,排查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各类矛盾纠纷问题隐患3件,已妥善化解3件、涉及178人,调处化解率100%,全州民族宗教领域持续保持和谐稳定。二是认真做好接待群众法律法规咨询和办理群众来信信访工作,按时报送信访材料(每月5日上报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统计表;每月25日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统计表),做好关键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圆满完成涉及重要活动的信访维稳工作,全州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2023年,我委收到省民族宗教委转办信访件1件,已交办给属地管理的牟定县民宗局,并适时跟踪督办,当事人对答复(送达回证)满意,同意答复意见

(八)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认真履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委党组年度工作要点进行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本部门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委党组和全委年度工作要点,1120日,在干部职工会上党组书记专题述法。二是抓好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在217日、316日、911日的党组会上学习《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工作氛围。三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分别与828日、918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筑牢法治思维,强化法治意识;四是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98日,组织干部职工到楚雄市人民法院参加旁听庭审活动,近距离了解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审判等庭审流程,亲身感受法律的威严,用最直观、最震撼的形式开展学法尊法守法的警示教育。1210日至12日,在楚雄市委党校举办一期110人的全州民族宗教系统法治建设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培训班,提高全州民族宗教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民族宗教工作全局,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好法治政府建设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州民族宗教委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做到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落实。

二是持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民族地区和宗教活动场所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和信教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切实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以提升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建设为着力点,开展行政执法能力培训,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平执法、规范执法,不断提升我州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继续推进《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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