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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23-0317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17日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成文日期: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08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乡,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三是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四是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和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五是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是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是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及推荐使用工作。

八是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政策和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有关工作;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九是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十是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十一是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承担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十二是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十三是指导县市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十四是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1个内设机构,包括行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语文科、教育人才科、示范创建科、佛教和民间宗教科、基督教科、伊斯兰教科和机关党总支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3年,我部门将重点围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坚决打赢打好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荣誉守护战目标,努力开展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州委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全州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统战部长会议,全州统战工作会议和全国民委主任会议、全省民族宗教委主任会议、全州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在全面学习、全面领会、全面贯彻上下功夫,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将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2.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家园建设。完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体系,教育引导各民族牢固树立三个意识”“四个共同”“四个与共”“五个认同的共同体理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潜移默化地嵌入心中、融入血液、注入灵魂。

3.助力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着力推进《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贯彻落实,持续深入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工程,推动民族地区加快现代化建设步伐,让各族人民迈向更加美好的生活。认真落实行业帮扶、定点帮扶责任,做好驻村干部轮换、服务、保障等工作,切实做好挂钩联系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4.有形有感有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实施三项计划,全方位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创新示范创建活动方式,推动创建工作向家庭、向行业领域拓展,高质量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5.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的楚雄实践。强化宗教领域平安建设,扎实开展五史宣传教育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教育,积极引导宗教界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融入讲经讲道之中,引导广大信教群众不断强化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为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作出楚雄贡献,提供楚雄经验。

6.努力提升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水平。持续梳理评估自治州地方性法规,加强地方性法规与党的理论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确保地方立法与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保持一致。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民族地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启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促进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定《楚雄州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实施办法》《楚雄州关于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施办法》。

7.全力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积极稳妥处理涉民族宗教因素的安全隐患,完善维护团结稳定长效机制,加大风险研判和处置化解工作力度。不断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定期开展涉民族宗教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效防范化解民族宗教领域风险隐患。

8.全面加强民族宗教系统自身建设。着眼全州民族宗教系统的地位作用和使命任务,牢记三个务必,深化两个革命,践行三法三化,做到十要十不要,聚焦主责主业,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效率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3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05.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对比2022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0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减少296.27万元,减少17.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03.71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50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较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楚雄州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100.00元;二是2023年财政压减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收入1405.7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5.7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05.73万元(本级财力1405.7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对比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02.0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02.0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02.00万元(本级财力1202.0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0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减少296.27万元,减少17.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03.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减少500.0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23年较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楚雄州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100.00万元;二是2023年财政压减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项目收入预算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05.7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05.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5.73万元,与上年基本支出701.99万元对比,增加103.74万元,增加14.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算口径变化导致行政人员支出工资增加。项目支出600.00万元,与上年1000.01万元对比减少400.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较2022年减少项目支出楚雄州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经费100.00万元;二是2023年财政压减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行政运行2012301587.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物管费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以及工会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民族事务-民族工作专项(2012304436.95万元,主要用于州级民族机动金民族事务、文化项目专项经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专项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统战事务-宗教事务2013404163.05万元,主要用于州级民族机动金宗教事务管理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80501):38.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67.3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7.5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2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18.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费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86元,主要用于大病补助医疗保险。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55.9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部门预算支出1405.73万元。其中:30101基本工资167.98万元30102津贴补贴189.08万元30103奖金151.7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7.35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7.5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9.67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8.1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51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5.99万元30201办公费61.38万元30202印刷费:5.00万元,30205水费0.7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5.64万元30211差旅费31.68万元30215会议费13.57万元30216培训费28.9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万元30226劳务费2.88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59.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8.52万元30229福利费:1.1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6.2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2万元30302退休费37.14万元30305生活补助32.76万元,30311代缴社会保险费39.29万元,31002办公设备购置3.02万元,39999其他支出117.00万元。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的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部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资金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部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部门列入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117.00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为: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67.00万元2013404宗教事务50.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82万元,较上年减少0.88万元,下降13.1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0.00万元,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0万元,较上年减少0.30万元,降15.79%,国内公务接待批次计划为25次,预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公务活动成本,加强内控制度,严格接待的标准、接待人员数量及其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2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2.0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0万元,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万元,较上年减少0.58万元,下降12.0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无增减变化。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和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控公务用车,加强内控制度,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重点项目:楚雄州民族机动金专项经费

绩效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楚雄州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方案》和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加强中华民族共同体宣传,不断提高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认同度;开展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工程、实施少数民族文化精品工程、规范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通过项目实施,加强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重新申报工作,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各族群众民生福祉大幅提升,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广泛形成,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更加密切,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加铸牢,推动楚雄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高质量发展。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8.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3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79.5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61.38万元30202印刷费5.00万元,30205水费0.70万元30209物业管理费5.64万元30211差旅费31.68万元30215会议费13.57万元30216培训费28.98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1.60万元30226劳务费2.88万元30227委托业务费259.00万元30228工会经费8.52万元30229福利费:1.12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2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6.25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02万元。

与上年702.05万元对比减少223.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较2022年减少楚雄州组队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项目经费及2023年财政压减州级民族机动金项目经费,项目运行经费支出预算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114.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63元,固定资产111.5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0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2.3万元,固定资产减少22.77万元。无处置车辆,无处置无形资产,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资产月报数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3315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30800111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