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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20-1104003 公开目录:目录已删除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11-04 08:46:20 文  号:楚民宗复〔2020〕6号
标 题:
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对州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号建议的答复

楚民宗复〔2020〕6号

xxx代表:

你们在楚雄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5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国际国内两个工作大局和全国民族工作全局的高度作出的重要部署,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云南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殷切希望。近年来,我州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切嘱托,紧紧守好民族团结这条“生命线”,牢牢把握发展这把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钥匙”,坚定不移地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探索出了一条民族和睦、社会和谐、绿色发展之路,民族团结进步成为了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基石,全州呈现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文化繁荣进步、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党的建设全面加强的良好局面,打造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楚雄样本”。2016年至2019年,连续4年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一等奖;2017年,楚雄州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武定县、双柏县、楚雄市紫溪镇、楚雄市鹿城镇栗子园社区、楚雄市东瓜镇彝人古镇社区和驻楚某部队先后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永仁县方山诸葛营、南华县岔河村等21个村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巩固和发展,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焕发蓬勃生机,示范区建设已成为楚雄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伟大号令的基本载体,成为新时代楚雄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一)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统领,把民族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践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伟大号令的实践平台,作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的重要保障,切实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上来,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进一步增强民族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坚持把民族工作作为楚雄州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事关全局的重点工作,作为实现人民福祉的重要途径,把引导各族人民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作为民族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民族工作的重要抓手,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特别是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全州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作为凝聚全州各族干部群众智慧力量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载体,坚持政治上平等互信、经济上扶持互助、文化上包容互荣、社会建设上共建互享,采取有力有效的举措全面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形成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建立民族团结工作大格局。实行“双组长”制,成立了由州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出台了《楚雄州关于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关于新形势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关于深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实施意见》《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关于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面巩固提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方案》《楚雄州“抓两头带中间”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等系列文件。全州上下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合力推进、共建共享”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良好格局,真正做到纵向强势推进、横向协同联动、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抓两头带中间”。一头抓典型示范创建,以民族团结进步“八进”创建为抓手,实施“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点创建工程”,着力打造一批率先建成小康、跨越式发展、脱贫开发和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示范典型;一头抓补齐民生短板,着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民族聚居乡、“直过民族”、散杂居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优先解决民族聚集区、深度贫困地区、“直过民族”贫困问题,努力补齐短板。通过努力,近年来,楚雄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始终走在全省前列,经济总量不断发展壮大,2019年达1251.9亿元,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排名第8位。发展质量明显提高,三次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一二三产比重从2015年的20:38.3:41.7调整为2019年的17.7:39.4:42.9。发展基础更加夯实,构建形成了综合交通、水利、能源、大数据、物流五大枢纽优势和“2+5+3”迭代产业体系,2016年以来“五大枢纽”投资累计突破1500亿元,2019年10大重点产业增加值总量突破800亿元,达823.94亿元。

(四)着力建设“中国彝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彝族文化的“根”和“魂”,打造“中国彝乡”和“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旅游文化品牌。楚雄州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彝族文化传承保护全面加强,《彝乡之恋》《云绣彝裳》等系列文化精品和彝族火把节、丝路云裳民族赛装文化节、中国原生民歌节等文化节庆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文艺创作持续繁荣,《太阳女》、大型彝剧《杨善洲》等一批文艺精品反响巨大、好评如潮,楚雄作家群的崛起,成为近年来文学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广泛开展“壮丽70年•阔步新时代”“我和我的祖国”“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党的光辉照彝乡,彝乡人民心向党”等主题宣传,举办“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演讲比赛等系列文化活动,展播100多部主题影视作品,开展征文、访谈、快闪MV等“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着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爱国热情和干事创业精神。2019年,拍摄彝语版歌曲《我和我的祖国》通过快手平台推送,点击率超过150万人,得到社会好评。通过举办建州60周年庆祝活动、七彩云南民族赛装文化节系列活动、彝族火把节、彝族年、傈僳族阔时节、苗族花山节、傣族泼水节等节日节庆活动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嵌入、植入、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元素,促进各民族“大聚会”,创造各民族深层次交往交流交融的社会环境,促进各民族思想碰撞、情感交流、文化认同。2019年在河南郑州举行的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由楚雄州组队训练代表云南省参赛的表演项目竞技类《搭火把》,在全国57个表演项目中脱颖而出,获金奖。千名彝族绣娘同绣70米“神州锦绣”刺绣长卷活动登上央视《新闻联播》。

(五)持续推进法治平安楚雄建设。坚持把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把“创平安、护平安”作为一项核心任务,把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加大民族立法的力度,保障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各项权益。近年来,楚雄州先后制定颁布实施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彝医药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服饰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彝族十月太阳历文化保护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特色风貌建设条例》等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同时,《楚雄彝族自治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楚雄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等立法工作推进有序,地方民族立法步伐明显加快,用法治保障民族团结成果丰硕,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实施守护“长安杯”十项工程,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等多项工作被考核为优秀,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测评连续几年位居全省前列,连续第5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州(市)”称号,连续第3次荣获全国社会治安最高荣誉奖“长安杯”。楚雄州被确定为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地区,牟定县被中央依法治国办确定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你们在建议案中提出的4条意见建议,客观真实,可操作性较强,为我们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很好的思路。在下一步工作中,州民族宗教委将认真总结“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广泛征求,充分吸纳各方意见,科学谋划、精心编制《楚雄州“十四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创建工作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积极推进楚雄州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关注我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炳亮,13769258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