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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U31496X-/2018-0604007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2-05 15:42:08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民族宗教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民族宗教委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楚雄州民宗委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7个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民宗委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123608)。

 一、概述

 2017年,我委紧紧围绕《2017楚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体系评分表》要求,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狠抓落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成效明显,有力地推动了全州民族宗教工作顺利开展。楚雄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通过考核验收,国家民委于2017年12月26日命名楚雄州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民族宗教工作成绩显著。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州民宗委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其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行政办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落实办公室工作人明确其职责:拟公开信息经保密审查领导签字同意公开后,从签字同意公开之日起2日内,在同意公开的范围(网站)内及时公开。

二是明确了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工作。我委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由行政办公室承担,委领导分工明确由委主要领导分管行政办公室,即,委主要领导分管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高度重视的工作格局。

三是抓工作部署。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全年共召开5次会议研究解决了举办培训班、加强信息报送等实际问题。

四是制定了实施方案。2017年8月,我委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州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楚办发〔2016〕17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在我委网站公开,推动了工作有效开展。

五是加强业务培训。一年来,积极选派干部参加省、州举办的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3期6人次。8月14日,我委举办民族宗教系统网络安全暨政务信息工作培训班,邀请省民族宗教委信息中心负责人为培训班授课。州委统战部、环球游报、民族时报有关同志和记者应邀参加培训。10县市民宗局局长及相关人,全州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州民宗委全体干部职工共计70余人参加培训。

是纳入绩效考核。印发《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委对科室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强化责任,明确目标导向。

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通知》(楚政办通﹝201732号)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解有关事项的通知》,狠抓落实,及时公开要点信息。截至12月31日,按牵头单位州财政局、州编办的要求积极公开部门财政信息8条、权责清单22项等信息,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全面落实。2017年无本部门牵头的工作。按州政府办要求,按时上报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在网站公开。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信息公开规范有序一是制度健全。2016年制定并公布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7年进行了修改完善,该制度明确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发布协调、保密审查、责任追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同时制定公布了《楚雄州民族宗教委保密制度》为开展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五公开制度。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部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将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的“三同步”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如,由我委起草以州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文件进行解读并发布的有: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关于《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中“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的政策解读,解读《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民族工作规定》,解读《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由我委牵头起草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2017年楚雄州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楚雄州“抓两头带中间”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2个方案、1个计划,起草过程中召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州扶贫办等州级相关部门、10县市委统战、民宗局领导参加的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各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后,报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印发,同时在我委网站上公开。三是及时更新发布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四是在本委信息公开网站上设立“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及时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五是信息公开目录规范齐全。本委网站设置了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通知公告、重点工作示范州创建、机构简介、内设机构(组织机构)、部门文件、计划规划、人事信息、财政信息、权责清单等。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建立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根据2017年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这一重点工作,设立了“重点工作示范州创建”专栏,并及时更新信息。2017年该专栏共更新信息38条。根据州人大要求,设立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该专栏共发布信息8条。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做到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全年公开信息193条,其中,工作动态栏61条,部门文件栏8条,通知公告栏34条,规划计划栏5条,人事信息栏4条。三是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建立了发文与公开属性同步审批机制,所印发的文件公开属性属主动公开的,做到全部予以公开。2017年部门发文(楚民宗发)共25个,可公开的有15个,均按时主动公开,公开率达100%。另外,临时性工作通知(楚民宗明电),可公开的及时公开,共计在通知公告栏公开32条。

(三)重视政策解读。一是健全制度。建立了《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度》《楚雄州民族宗教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并认真落实。二是解读渠道多样、畅通。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出台的重要政策,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并积极进行解读。一年来,公开“政策解读”信息7条,其中,我委及委领导解读的4条,做到解读内容准确、生动、易懂、易传播,多类型媒体协同联动扩大解读影响。三是解读主题权威、多元。我委原主任周国兴解读了《楚雄彝族自治州城镇民族工作规定》,现任主任鲁文兴解读了《楚雄州“十三五”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规划》,做到主要负责人年内解读重要政策和措施不少于1次。政策起草者州民宗委解读<楚雄州关于“抓两头带中间”加快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楚雄州民族宗教委关于<楚雄州补短板惠民生专项行动方案>“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的政策解读》2篇文章,在本委网站发布。

四、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制定了《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在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内容包括:依申请公开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在线受理等,能够下载依申请公开表格(楚雄州民族宗教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公开州民宗委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箱等信息,进一步拓宽申请渠道, 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年内,州民宗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 《条例》等相关规定,对申请人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7 年,我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提出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问题:无专职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广度的拓展,兼职人员工作量大、任务重,工作压力更大,难于做好该项工作。

下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干部对政务信息公开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严格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三是加强对各科室的督查、协调力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高效推进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