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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T75121F-/2019-1205032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府研究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12-05 11:12:22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发布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材料上报的通知》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由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公开情况说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含政府新闻发布工作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其它应报告的事项等14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10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开发区丰胜路667号,邮编:675000,电话:0878—3389395)。

一、总体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楚雄州政研法制办建立有效工作机制,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实效,紧扣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紧紧围绕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等重点环节,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基本实现本部门的信息内容全覆盖,有效地维护和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了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保障能力得到提升,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安排1名专职及1名兼职人员开展日常工作。各项工作制度得到完善,制定印发了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推进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配套制度、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机制及程序。公开信息的涵盖面得到拓宽,将资金、人事、政策、业务工作等情况,全方位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开及宣传。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得到增强,细化了主动公开内容和目录,及时更新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及时清理信息公开网站陈旧的信息,对因工作职能发生变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进行修订,对领导班子成员情况、单位基本情况、工作机构、工作制度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及时将收集整理的各类政务信息,在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国务院、省、州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办协助州委编办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等行政职权,认真进行了清理,以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为切入点,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2018年,州政研法制办过政府网站103条。《楚雄州人民政府公报》刊登发布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文件等共计194条,编辑出版6期,印发总计12000份。涵盖了单位基本情况、领导班子人员情况、人事信息、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工作规划及总结、部门预算和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权责清单等方面内容。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2018年重点抓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科室要加大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科目明细等经费使用的公开力度。一是抓实政府预算信息公开。二是认真落实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公开。我办通过单位网站公开了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并公开了各科室的职能、财政预决算说明,方便公众解读。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行为,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过程信息公开制度。

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要求,我办对行政复议办事流程、全州执法人员办理执法证的执法培训、办证表格等及时发布在网站上,方便行政复议的办事群众和办理执法证的人员。

五、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办收到州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374号提案,我办专门发文(楚政研法办字〔2018〕1号),对该提案给予答复,并在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

六、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结合国家、省政策解读要求,进一步明确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州政研法制办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政策解读”专栏,今年以来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6条,对依法治国等重要政策文件进行了专题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强化沟通,大力推进政民互动交流向常态化、多样化发展,更好地倾听民声、集中民智、关注民生,政府网站回应群众在线提问4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政务舆情和社会重大关切回应情况

为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高度重视“网络问政”,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互联网联系群众、沟通民意的桥梁作用,进一步拓宽网络民意表达和诉求渠道,重视和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网络民意真正落实到政研法制部门具体的公共决策和政策执行过程中。我办成立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党组成员、副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办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副组长担任。网络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每天上网浏览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网站公众留言、楚雄论坛、楚雄新闻网等主流网站的论坛,关注网络舆论,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单位或个人身份积极参与发贴或跟贴,在线引导网络舆情。负责涉及政研法制系统的网上相关信息收集、编制、报送等工作。并制定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政务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制度,深入了解民意、体察民情、汇聚民智,及时做好网络舆情回复,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详细情况

2018年以来,我办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拓宽受理渠道,规范公开程序,进一步保障了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了政府公信力。2018年,我办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九、公开平台载体建设情况

我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发〔2017〕47号),继续做好各项常态化工作,不断提高门户网站管理服务水平。截至目前,主动公开信息103条,累计总访问量达1566492万次,同时做到公开透明、高效发布。在本年度所发布的信息中未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的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不断加强我办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切实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保障行政复议、规范性文件、执法监督等公开专栏内容。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谁开设、谁管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强政务新媒体日常监管和维护工作,落实政务新媒体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避免开而不管、管不到位,截至目前没有发布不当言论情况发生。

十、信息公开相关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十一、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一)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将及时修订我办各项相关制度。

(二) 按照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12月共公开各类信息103条。

(三)对网站的敏感信息进行了排查、整改工作,同时将该项要求落实到平时工作中,确保了个人隐私信息的外泄。

(四)建立了《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开展保密审查,有效避免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的发生。

十二、推进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差距。部分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深,工作落实不够到位。二是工作统筹存在差距。政府信息公开属于综合性工作,涉及面广,需进一步提高各科室间工作合力才能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十三、开展2019年工作的初步计划安排

(一)创新工作思路,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的监督与管理,及时更新信息,规范信息发布。

(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进一步明确指标任务,进行定量测评,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制度建设、人员资金落实情况、信息发布方式、信息发布数量、及时性、工作创新等方面的重点进行梳理。

(三)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管理人员业务水平。把提高信息化管理人员业务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人员业务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继续做好信息公开网站、视频会议系统的技术指导、业务辅导,增强业务人员综合素质,全面提升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电子政务信息化水平。

(五)提高政治敏锐性,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把信息保密工作作为一个经常性任务常抓不懈,在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强化信息保密责任,树立“先审核、后发布”的意识,确保信息安全,把握好安全尺度,做好痕迹资料的保管待查工作,降低信息发布人员的泄密风险。

十四、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无其它应报告的事项。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8 附件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2018年度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