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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MB0T75121F-/2019-1205026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府研究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12-05 10:46:47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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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楚雄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2016年以来,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6〕34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楚政办通〔2016〕55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府办明电〔2016〕124号)等文件精神,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主动公开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重点、以完善制度为保障,以监督考核为抓手,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深化公开内容,落实科室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全面提升公开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紧紧抓住教育关键工作、关键环节,不断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提高政策研究和法制工作透明度,全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突出群众最关心、社会最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利用楚雄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和杂志、报纸等媒体,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全面推进政策研究和依法行政 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推进“五公开”情况

2016年以来,我办严格按照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情况。对政府信息由近及远进行了认真梳理,《条例》正式施行后及时明确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并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以公开三类。特别是在重大决策预公开、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等环节;同时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设置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四项制度、依申请公开、公众监督等栏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并将指南和目录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公布,2016年1月1日—12月5日,我办通过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公开信息110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11条,。

二、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在中央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云南省出台《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暨规划(2016-2020年)》之后,楚雄州制定和出台了《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5〕16号)和《楚雄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暨规划(2016-2020年)》。在起草制定过程中,都征求了个方面不同的意见,有的是下发征求意见稿,有的是召开座谈会,还有就是下去走访调研,并对制定的文件和政策进行了宣讲和解读,主任和副主任都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宣讲团,结合行政执法培训,在不同时间、不同场合进行了宣讲。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主要采取在《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楚雄州法制办网站》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现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法制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公开,逐项对楚雄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自信息产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楚雄州政策研究和法制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四、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

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成立了由办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综合科具体负责我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安排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实现了政府政务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加强组织领导和考核监督情况采取“谁主管、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策法制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外公开

五、制度机制建设情况

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把贯彻落实《条例》列入全办工作的重要日程。州政研法制办主任是落实《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条例》负总责。办领导班子成员是落实《条例》的责任人,各科室负责人是落实《条例》的具体责任人。各科室以贯彻实施《条例》为契机,以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强对本科室各项工作的领导,结合本科室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和办法,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促进我办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正确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增强责任意识。并按《条例》的要求,周密部署,层层抓落实,把《条例》落到实处。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把该项工作作为推动州政府政策研究水平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同时,本单位负责同志定期召开党组会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有关科室抓好督促落实,提升了办机关转职能、重服务的工作理念,满足公众期盼,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为从源头上加强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健全完善了一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公文审核审批过程中,增加了公文“是否公开”的选择环节,由办公室审核其是否应该主动公开,从而使每件公文明确了公开属性,从信息的源头上落实了保密审查。对普通信息的发布工作,落实专门人员,实行“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不确定信息由保密部门审查”的办法。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强化公开职责,确保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在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保证社会公众能够完整、真实、及时、便捷地查阅政府信息,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六、政务服务开展情况

我办对政务服务进行了认真梳理,同时在网站的醒目位置上设置了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四项制度、依申请公开、公众监督等栏目,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并将指南和目录以电子文档和纸质形式报政务服务管理局备案,凡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已按照政府信息模式和规定的程序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公布。结合政策法制管理体系,建立程序化、规范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尤其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办事程序,明确审批科室和审批人员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建立和完善了机关工作管理制度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评议考核等相关工作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程序,凡未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批准的信息不得向外发布,从工作程序到岗位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较好地规范了工作程序和依法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并按照《条例》的规定,对外实行所有业务公开化、程序化和制度化管理,所有的制度、程序、结果全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外公开,自觉接受上级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七、典型经验和做法

(一)信息公开方式多样。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主要采取在《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楚雄州法制办子站》和《楚雄州人民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法制办公室》网站上公开的形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上网查阅,也可以通过有关媒体获取相关信息。

(二)信息公开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实现对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法制信息、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公开,逐项对楚雄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公众参与方面,公布了网上服务、查询、举报等全面的联系方式,实现了为民服务、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和咨询。

(三)按照《条例》规定的范围主动公开的信息

包括:1、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工作职责;主要领导姓名、职务及工作分工;内部科室设置、基本职能及其人员分工、联系电话;2、工作报告,年度、半年、阶段性的工作总结;3、有关法制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4、干部任免公示;5、部门审批备案流程及审批备案情况;6、工作简报、7、工作动态;8、其他便民服务项目。

(四)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州政府政策研究和法制办都能做到尽快予以公开。自信息产生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过楚雄州政策研究和法制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公开,如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期限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主要经验。由于州法制办信息公开及时、内容丰富符合要求,同时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多样,基本能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需要,因此,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数据的情况。

八、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

(一)目前存在问题和不足。虽然我办在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公开执行情况有了较大改善,但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工作主动性与公众的需求还有一些差距;二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发布的信息以动态类政务信息、法规类信息居多,文件类等信息少,发布信息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三是信息公开及时性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科室没有按照“随生成随公开”的原则和信息生成20日内公开的要求,及时发布信息,一些信息发布不及时,时效性不强;部分科室信息发布不规范,字体、排版等格式不够统一;四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今后,我办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督查力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三是建立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深度发展;四是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准确解读法治政府建设政策措施,理性分析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热点和难点,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满足公众需求;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增进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人有责、人人动手、信息材料共享的良好氛围,开创政策研究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楚雄州政策研究和法制办公室

2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