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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4-0308001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2-20 08:44:14 文  号:楚政服发〔2023〕9号
标 题:
关于做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整合至局机关后续相关事宜处理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

关于做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整合至局机关后续相关事宜处理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并报州财政局同意,撤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独立核算单位,改为由上级主管部门州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其财务工作。为保障预算整合后相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根据财经管理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整合至局机关后续相关事宜处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24年1月1日起,注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和工商银行楚雄北浦路支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专用账户,两个账户上待付资金余额全部并入局机关账户。

二、在中国工商银行楚雄分行牡丹支行、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开设的2个交易保证金专户,因涉及与交易系统对接,为保证交易业务继续顺畅进行,暂时保留,通过更换财务管理相关人员印鉴,实施财务规范化管理。

三、从2024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银行账户相关印鉴,暂停网银、财政一体化平台、税务、票据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管理、公务之家、车辆管理、职工社保缴费等信息系统的身份认证锁和账号使用,系统中信息数据逐步清理并入局信息系统,由局办公室牵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清理完成后,系统全部停用注销。

四、充分整合人事和财权。人事工资待遇由局办公室统一办理;车辆归局办公室统一调度管理;出差及报销审批、公务接待、会议等由局统一审批;采买、支出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局办公室提出,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按相关程序、规定办理;撤销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同签订权,由局全权对外代表合同的签订;交易保证金收退业务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核算管理由局办公室负责,退款审批按财务管理体制审批。

五、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继续做好2023年末账务结转,2023年度部门决算和会计资料装订归档工作,清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2023年会计档案并登记造册,于2024年度一季度前完成并向局办公室移交管理。

六、以局、中心2023年末在册固定资产为基础,组织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掌握并真实反映全局固定资产的数量和使用状况。清产核资后,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资产管理权向局办公室移交,经清产核资后,由局办公室负责全局的固定资产管理。清产核资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并于2024年二季度前完成。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