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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3-1103007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0-24 17:44:51 文  号:楚政服发〔2023〕7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楚雄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公布楚雄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州级有关部门,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梳理完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2023年9月28日,云南政务服务网公布了省级113项便民服务事项(网址:http://zcdx.ynwrkj.com:18080/zcdx-bmfw/#/)。州政务服务局参照省级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结合便民服务事项梳理范畴,梳理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在履行行业职责过程中与企业生产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和办理量大的事项110项,形成《楚雄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附件),现予以公布,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分级梳理公布清单

县市级及以下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由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统筹协调,参照省、州发布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本地区群众办事需求和实际,分级梳理按照《通知》要求,按程序报审后于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公布。县市级清单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大厅LED显示屏或公示栏等公布,县市级以下的清单通过本级便民服务中心(站)线下公布。

二、落实线上线下办理服务

已实现线上办理的便民服务事项,各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在线咨询和引导服务,充分应用云南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专区线上线下办理渠道优势,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对于无法实现线上办理但群众需求高的事项,各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探索创新便民化服务措施,采取“帮办代办”“就近办”“上门办”“集中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便利化服务。

三、及时动态调整

各级各部门要实现同一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情形、受理条件、服务对象、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法定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全省一致,推动各级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高效的便民服务,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州级有关部门和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分别负责本系统、本级便民服务事项的动态调整,做到便民服务事项和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同步更新。

附件:楚雄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便民服务事项清单(2023年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