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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3-0714013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5-23 17:00:16 文  号:楚政服发〔2023〕4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局属各科室、中心:

现将《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2023年局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州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全力推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走深走实、提速增效,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楚雄篇章贡献政务服务改革力量。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持续推进事项标准化管理。规范抓实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和指派工作,指导县市审改办抓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承接和精准指派,并督促州级部门、县市、乡镇及时规范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指导全州各级相关部门规范、精准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动态更新,提高政务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的匹配度,并督促部门及县市落实好相关清单的执行和完善工作。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实行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统一规范管理。与省同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及各县市将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录入行政许可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科学管理。

(二)加快产业园区赋权工作。切实抓好产业园区事项赋权工作,根据省公布的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规范楚雄高新区、禄丰市、武定县、牟定县产业园区赋权及管理工作,依法赋予行政职权,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动高新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真正让园区的事园区管、园区的事园区办,大力释放园区经济活力。

(三)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快推进楚雄州“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工作。强化“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应用,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涉及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打通、数据双向共享工作,实现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16个主题事项集成化办理,探索推进一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四)加大基层调研推动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深入践行“三化三法”,加强对基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调研指导,加快推进全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市按时限要求高效完成乡镇权责清单精准编制,提高乡镇治理能力和水平。

(五)持续深入推进“走流程”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成果,建立常态走的机制,将“走流程”进一步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明确“走流程”次数,对于“走流程”中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走流程”工作推进情况,并认真总结“走流程”经验,及时将好的做法和达成的共识进行固化和推广。

二、深化政务服务改革

(六)强化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大基层政务服务干部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基层政务服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指导各县市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业务人员用好云南省统一“申办受理”“业务办理”“好差评”系统。督促各县市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站)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考核,确保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切实打造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第一窗口”形象。

(七)因地制宜制定“一县一策”,打造政务服务创新品牌。结合各县市实际,打造县、乡、村服务大厅示范点,通过以点带面,全面规范全州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大厅场地布局、综窗设置、无差别受理专窗,以及帮办代办能力提升等示范带动效应,推动简政放权落实落细,更好地满足群众和企业集中办、就近办、便利办的需求。

(八)突破地域限制,打通基层服务“最后一公里”。积极在州、县市级政务服务中心推广“智慧政务服务一体机”落地,强化自助服务区换挡升级,为群众和企业提供“7×24小时”政务服务,解决更多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三、深化电子政务改革

(九)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能力。加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同源发布、同步更新,进一步规范办事指南;在县乡村推广应用省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由各级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站)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材料;推进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对接连通,实现网上办事“一次注册、多点互认、全网通行”;加大对电子政务外网管理维护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平稳、高效、安全运行。

(十)深入推进审批监管协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号)《云南省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督促各级各部门将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他行政行为等监管行为信息及时录入云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风险预警线索核查处置反馈率达90%以上。

(十一)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免证办”。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提高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能力,全面提升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持续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年新增人均办件量0.2件次以上;整合公安、税务、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持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各级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存量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加盖率达95%以上。

(十二)持续深化“好差评”成效。持续推进县市政务服务中心自建政务服务“好差评”应用系统接入全省统一“好差评”系统,全面实现统一页面评价,确保评价数据全量、准确,真实反映评价人意愿,政务服务事项评价覆盖率达60%以上,主动评价率达90%以上。

(十三)加大数据共享力度。加大政务云、政务服务综合受理平台、政务服务数据资源库、政务数据共享平台等公共设施的建设力度,在政务智能化、智慧化、标准化等方面再挖潜力。积极对接协调州级部门,争取早日完成数据互通共享,打破信息壁垒。

四、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

(十四)全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扎实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试点建设,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随机、评标工位选取随机、项目评审随机常态化。积极推行交易合同在线签订、交易投诉在线办理、交易档案电子化归集保存、投标人主体信息、信用信息在线查询。持续巩固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成果,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电子化率及网上开标率保持在100%。

(十五)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进一步充实交易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在线监管运用力度,建立健全交易网格化监督体系,提升电子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应进必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交易受理、见证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交易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日”活动,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

(十六)推进交易更加公平公正。加强评标专家征集,加大专家评审业务培训,强化专家日常考核评价,切实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加强对进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严格信息发布核验,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消除不合理设置等隐性壁垒,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持续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健全交易保证金电子化收退机制,确保及时规范退回。积极推广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切实减轻投标人负担。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规范交易场所建设,优化场所功能布局,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强化交易受理服务、见证服务、场内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场内交易运行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安全、通信设备、系统及网络畅通等关键要素管理,切实维护良好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