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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3-0714012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4-28 16:56:15 文  号:楚政服发〔2023〕3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局属各科室、中心:

经研究,现将《楚雄州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23年政务服务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三化”水平的重要一年。2023年全州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全州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及州委“3815”发展战略目标,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转变政府职能,着力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全面提质,全力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数字化水平,勇于创新突破,打造立得住、叫得响的“楚雄政务服务”品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资源经济”“园区经济”“开放经济”发展,为全面推进楚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政务服务贡献。

一、坚持党对政务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部署要求,采取领导领学、专家辅学、办班研学、活动促学、个人自学等方式,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真正做到入脑入心。精心组织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和省州党委具体安排,以县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统筹抓好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扎实开展系列活动,确保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要求、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要务,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大抓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着力加强党的各方面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切实抓好抓牢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扛起维护国家安全的政治责任,压实保密工作主体责任,守牢安全保密底线,全面抓好政务服务领域的国家安全工作。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统筹抓好统战、群团各项工作。深入推进“清廉楚雄”建设,紧扣“十大行动”工作清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升廉洁自律意识,推动形成崇廉倡廉的氛围。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深入推进“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规范县市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事项划转,进一步打通堵点、畅通审批,放大“一颗印章管审批”的改革效应,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持续扩大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覆盖面,从基层需求侧出发,制定赋权基层事项清单,规范审批服务,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五)严格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实行事项清单、实施规范、办事指南的统一规范管理。与省同步及时组织有关部门,以及各县市将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全部录入行政许可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实行规范科学管理。

(六)推进乡镇(社区)、高新区、产业园区赋权。统筹抓好《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云南省赋予乡镇(街道)县级部分行政权力事项指导目录》落实落地,指导乡镇(街道)做好赋权事项的承接和实施工作。根据省公布的开发区赋权指导目录,规范楚雄高新区、禄丰市、武定县、牟定县产业园区赋权及管理工作,依法赋予行政职权,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动高新区、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

(七)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持续抓好政务服务事项的承接和指派,指导县市审改办抓实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承接和精准指派,督促部门、县市及时规范完善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抓好全州相关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更新,提升政务服务清单和行政权力清单的匹配度,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

(八)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统一规范政务服务场所名称,推动综合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四级全覆盖。推进负面清单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同级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推动乡、村两级便民服务中心(站)与党群服务中心融合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利的“一站式”办事服务。

(九)规范政务服务窗口服务。进一步规范设置州、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咨询窗口、综合办事窗口、帮办代办窗口、“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窗口、“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提升窗口服务效能。全面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推动有关部门授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受理凭证,实行“收件即受理”“受办分离”,实现“一窗受理、综合服务”。

(十)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建设。加大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广应用统一申办受理系统,统一受理企业和群众线上线下办事申请。2023年力争全州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持续保持在98%以上、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数据共享,确保申请表单数据复用和申请材料在线核验比例提高到30%以上。持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领域,推动电子证照加盖电子印章种类比例不低于80%,“一部手机办事通”电子证照“亮证”种类不少于200类。

(十一)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依托“一件事一次办”主题事项牵头部门,选优配强综合窗口工作人员,持续加强业务培训,加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系统应用力度,推动“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涉及部门自建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打通、数据双向共享工作,实现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16个主题事项集成化办理。探索推进一批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

(十二)持续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统一“跨省通办”事项办事指南和操作规程,完成国家、省下达的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任务,持续拓展西南地区、泛珠三角区域“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深化“省内通办”成效,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可办。

(十三)推进智慧政务建设。推动水电气网、公共交通等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频率高的公共服务纳入全省政务服务移动端管理系统。整合公安、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税务等行业部门自助服务功能,依托银行、电力、邮政等网点自助服务终端,拓展服务渠道,推广24小时集成自助服务。编制公布一批容缺受理事项清单,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头跑”“往返跑”问题。选取基础好的县市开展全州“智慧政务”建设试点,为全州“智慧政务”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十四)全力推进中介服务更加规范便捷。加强中介服务事项管理,与省同步清理规范中介超市领域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与省同步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目录和技术性服务事项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完善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等级评价、资质动态管理机制。常态长效开展公告问题抽查整治,对整改不力或屡改屡犯的纳入年终考核。强化中介机构入驻宣传协调,补齐我州中介机构少、专业单一的短板。持续抓实中介服务后续监督跟踪评价。

四、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提质增效

(十五)全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率。扎实推进远程异地评标工位制试点建设,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远程异地评标专家抽取随机、评标工位选取随机、项目评审随机常态化。积极推行交易合同在线签订、交易投诉在线办理、交易档案电子化归集保存、投标人主体信息、信用信息在线查询。持续巩固提升全流程电子化成果,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电子化率及网上开标率保持在100%。

(十六)加强全覆盖、全链条、全流程监管。进一步充实交易监管力量,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监管业务培训,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在线监管运用力度,建立健全交易网格化监督体系,提升电子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应进必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交易受理、见证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与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加大对交易领域围标串标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社会监督,推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日”活动,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

(十七)推进交易更加公平公正。加强评标专家征集,加大专家评审业务培训,强化专家日常考核评价,切实规范专家评标行为。加强对进场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的监管,规范招标代理行为,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加大交易信息公开力度,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开。严格信息发布核验,规范信息发布工作。强化监督检查,消除不合理设置等隐性壁垒,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十八)持续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健全交易保证金电子化收退机制,确保及时规范退回。积极推广保证保险、银行保函替代现金保证金,切实减轻投标人负担。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规范交易场所建设,优化场所功能布局,标准配置设施设备。强化交易受理服务、见证服务、场内综合管理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交易服务水平。健全完善场内交易运行管理制度,强化人员、安全、通信设备、系统及网络畅通等关键要素管理,切实维护良好交易秩序。

五、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十九)推动政务服务环境全面提质。力争2023年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招标投标评价指标持续保持全省前三,牵头的专项组各项一级指标进入全省前五。对标先进,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减时间”“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度、满意度及政策服务质效,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大起来、强起来。

(二十)认真落实惠企利民政策。认真做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加强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惠企政策“一站式”窗口建设,提升惠企政策窗口工作实效。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进园区,让政务服务改革红利惠及更多企业。

(二十一)加强投诉建议办理工作。认真做好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推送到我州的政务服务投诉建议办理工作,加强分办、处理、督办、上报等工作,确保投诉建议按时销号率达100%。健全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制度,严格做好审核销号工作,加大已经销号投诉问题回访核实力度,力争营商环境投诉举报件按时销号率达100%。继续抓好省反馈营商环境问卷调查收集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积极主动收集处理群众反映突出的有关政务服务问题。

(二十二)持续推进“好差评”工作。持续推动部门自建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对接打通,调用统一评价页面进行评价,推进对县市、各部门政务服务评价全覆盖。加强评价结果运用,强化差评限期整改,确保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保持100%。

(二十三)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认真做好省对州、县市政务服务能力第三方调查评估各项工作,并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抓实营商环境评价反馈问题整改,以问题整改推动政务服务营商环境持续提升。

六、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

(二十四)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决策部署,聚焦“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三化”建设、“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服务“三大经济”等重点开展调研。州、县市政务服务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要围绕2个以上课题开展调查研究。调查研究结束后要认真组织撰写调研报告,做到情况摸得清、问题抓得准、建议提得实。要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切实把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打开工作局面的突破口,做到开展一次调研,解决一个问题,推动一项工作。

(二十五)推进“走流程”走深走实。进一步巩固拓展政务服务“走流程”工作成果,建立常态走的机制,将“走流程”进一步延伸至乡(镇)、村(社区),明确“走流程”次数,对于“走流程”中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进行销号管理。定期通报“走流程”工作推进情况,并认真总结“走流程”经验,及时将好的做法和达成的共识进行固化和推广。

(二十六)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坚持“三化三法”,认真执行周报、月报、重点工作定期报告等制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坚持以“大比拼”为牵引,让政务服务发展的动力更加强劲、成效更加显现,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氛围更加浓厚。坚持“严”的主基调,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州党委具体实施办法,持续整治文件多、会议多,“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和群众身边腐败、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