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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2-0531008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4-30 11:41:52 文  号:楚政服发〔2022〕5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根据《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推动党政机关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制度,厉行节约,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行绿色办公,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并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养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把我州建设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作出贡献。

二、创建目标及对象

(一)创建目标

按照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将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创建成为2022年节约型机关单位。

(二)创建对象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三、创建内容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明确负责节能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强化能耗、水耗等管理目标,完成州级下达的能源资源消耗年度考核目标;实行能源资源消耗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做好分析和公示。

(二)推行绿色办公。推进无纸化办公,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带头践行绿色出行;加大绿色采购力度,带头采购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更新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

(三)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对照《云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云南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备及管理规范》,大力推进党政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制度。采取生活垃圾减量化措施,使用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建立垃圾清运台账,交由规范的回收渠道处理。

(四)开展宣传教育。坚持组织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将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等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体系,定期举办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生态文明思想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创建及评价程序

节约型机关创建及评价按照《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附件1)进行评价考核,满分100分。评价结果为:达标(≥80 )和未达标(<80 )2个等级。

创建及评价按照职责分工的原则,按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一)创建备案。根据《方案》分解制定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计划,报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备案。

(二)创建自评。按照州级创建工作方案,落实落细各项创建内容。9月底前在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对照《标准》开展自评,满足创建评价达标条件,登录“云南省公共机构能源计量及消费统计直报系统”(220.163.102.60:18082),填报评价表报送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三)检查评价。11月底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标准》,对报送的自评结果进行创建台账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并将检查结果“直报系统”报送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汇总后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

(四)抽查复核。12月底前,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节约型机关单位创建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为高位推动、常态化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全力协调配合,全面推进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创建责任。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领导牵头,办公室、综合科具体负责。分管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责任科室应积极研究、安排部署及落实好创建节约型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各科室、中心要树立大局意识、高度重视,积极主动配合,全体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创建工作,节约能源资源,从小事做起,确保本单位年度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各科、中心要加强交流,认真按照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加强宣传,总结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节约型机关创建的示范作用,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要多渠道宣传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和工作成效,掀起节约型单位创建新高潮。

附件:节约型机关创建评价标准(修订)


云南省节约型机关创建附件(修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