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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22-0113013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6-01 16:35:44 文  号:楚政服发〔2021〕6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科室、中心:

现将《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方案

为加强对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公务员的管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时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知事识人体系,激励机关干部在新时代担当作为,不断提升工作效能,为我州政务服务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保障。根据《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楚雄州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组通〔2021〕16号)要求,结合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对象为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管理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其中,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不超过半年的,其平时考核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外派挂职锻炼的公务员不参加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平时考核。借调到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的公务员由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进行平时考核。驻村扶贫队员参加所在地乡镇公务员平时考核。

二、考核机构

为确保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李胜江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书记

第一副组长:李红梅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副 组 长:杨建斌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副局长

杨玉江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朱 江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施丽琼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

成 员: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李先发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府自身建设科科长

陆志刚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招投标监督管理科科长

和 兴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电子政务规划管理科科长

罗 瑞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科科长

李艳华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总支办公室主任

苏小茜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变动,由工作继任者自然接替。

三、考核周期

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一个季度开展一次,于季末月下旬确定考核结果。年度最后一个考核周期的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开展。

四、考核内容指标

(一)考核内容。考核以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基础,综合评定“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日常表现,重点考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高质量发展、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阶段工作目标的情况,以及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的表现等。

(二)考核指标。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个性指标、评议评价指标三个部分组成,考核指标分值设100分。设加减分项。其中,共性指标45分、个性指标45分、评议评价指标10分、加减分分值不设上限。考核得分=共性指标得分+个性指标得分+评议评价指标得分+加分分值-减分分值。

1.共性指标考核内容

(1)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10分):主要考核坚定理想信念、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命令,遵纪守法,奉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内容。

(2)工作作风(10分):主要考核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以及履职尽责、团结协作情况。主要通过日常工作落实情况、交办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履职情况、执行力情况来体现,评价是否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局领导及上级、同级部门交办和协办的工作。

(3)廉洁自律(10分):主要考核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清廉守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4)诚实守信(5分):重要考核在履行公务中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公正办事、服务群众的情况,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信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情况。

(5)出勤情况(5分):考核全年在岗、值日、值班等日常出勤表现及综合学习、参会、请假、参加集体活动等情况。

(6)学习培训(5分):主要考核被考核人的学风、学习态度、学以致用情况。重点包括是否自学,是否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政治、法律和业务学习培训任务,能否按时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培训,政治业务理论考核(考试)成绩是否合格,是否按要求提交学习心得体会文章等。

2.个性指标考核内容

(1)完成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比拼目标责任分解情况(15分)。主要考核个人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比拼工作中的贡献率,即考核在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大比拼工作中完成担当履职目标、共性考核指标、创先争优目标情况。

(2)个人大比拼担当履职目标(15分)。围绕岗位职责,紧紧围绕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大比拼目标任务,聚焦重点工作和特色工作,提出个人担当履职目标,按季度推进目标落实。

(3)个人大比拼标兵标杆目标(15分)。个人每年确定1个标兵、1项标杆目标任务。

3.评议评价指标考核内容

评议评价是对被考核人在工作、学习中的作风、态度、工作效率等的综合评价。评议评价采取民主测评方式量化得分,测评票分为A票、B票两种,其中:A票为领导班子成员填写,权重占50%;B票为其他干部职工填写,权重占50%,评议评价指标得分=【(A票得分合计÷A票参与投票人数×0.5】+【(B票等分合计÷B票参与投票人数×0.5】.

4.加减分项

以正面清单加分、负面清单减分的方式进行考核。正面清单内容主要是被考核人受各级表彰奖励,所承担的工作有重大创新和成效受到领导批示或上级部门书面肯定、被党委政府全面推广或媒体宣传报道,积极参与中心重点工作有突出贡献等方面情况;负面清单内容主要是被考核人受处分,工作出现重大失误被点名批评或通报批评,受到群众投诉举报等方面情况,具体指标分值详见附件2。

五、考核方法

(一)建立随机巡查制度。建立工作和日常纪律作风巡查制度,每月由领导轮流带班,各科室人员组成巡查工作组,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巡查每月2次,不定期巡查次数由带班领导视情况安排,每次巡查时间由带班领导随机确定。每次巡查后由联络员填写《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巡查记录表》,每月底前报局主要领导审定后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查。

(二)构建党建引领“一体考核”机制。平时考核与“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党员量化积分评定等统筹开展,突出党支部在公务员考核评价中的统领作用,机关支部委员会每月对党员积分进行初审,每季末提交党员大会审定党员季度积分,党员积分与公务员平时考核挂钩。

(三)评定考核等次。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四个等次,按照考核对象考核得分从高到低确定,评定为“好”的等次人数不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40%,平时考核得分连续2次排名末位、且得分在69分以下的,可确定为“差”等次。

平时考核确定为好等次的,一般应具有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

2.事业心、责任感强;

3.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尽责;

4.积极主动、工作任劳任怨;

5.团结协作、出色完成任务;

6.遵纪守法、保持清正廉洁;

7.诚实守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8.党员每月积分达到90以上。

9.其他可确定为好等次的情况。

个人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时,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可以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应确定为差等次:

1.违反政治纪律,发表不正当言论;

2.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在本单位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党委实施细则精神的;

4.存在违纪违法事实;

5.受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上级点名通报批评;

6.工作责任心不强,责任差错3次及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贻误工作的;

7.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8.考核周期内旷工累计达3天以上或迟到、早退累计10次以上;

9.党员季度积分80分以下,且落实“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开展“三亮三创两争当”等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被群众投诉3次以上;

1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

11.其他可确定为差等次的情况。

公务员因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公休假、探亲假、产假、陪护假,以及因工伤休假等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一般不确定为好等次。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试用期满转正任职定级的依据。公务员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当期平时考核周期一半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公务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结案后未受到处理的,根据考核情况补定等次。

六、考核程序

(一)确定考核指标。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共性考核指标。被考核人结合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拟定个人考核指标,经分管领导把关后于每年2月底前(2021年6月30日前)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机关工作目标任务及个人申报的考核指标,审核考核指标的完整性,合理性和难易程度,形成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考核指标报局党组研究同意后印发执行。对新增加的工作或临时任务,及时纳入考核。

(二)个人工作纪实。被考核人于每季末25日前填写《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对每个季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记录每个季度出勤情况、奖惩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核。在外出差或参加培训的,可先以口头形式汇报并及时补填补报。

(三)考核领导小组评鉴。根据被考核人的每季度记实情况、现实工作表现、党员量化积分、党支部评议意见等情况,与考核对象分管领导研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主要领导审定平时考核结果。

(四)考核等次公示。被考核对象考核等次研究确定后,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收到举报的,按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公示期满后,及时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公示材料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五)反馈考核结果。由分管领导或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谈话或书面的形式向本人反馈平时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督促考核对象落实工作目标,听取本人意见。

(六)存档备案。季度平时考核完成后,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和存档,每半年将考核结果报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结果运用

(一)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重要依据。年度考核等次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综合确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应在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累计达到2次且无“一般”、“差”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平时考核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差”累计达到2次的,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当年平时考核均为“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二)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奖励惩戒挂钩。上个季度平时考核被确定为“差”等次的人员,按规定应发放的下一个月工作目标绩效奖少发当月数的10%,连续两个周期平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的公务员,按规定应发放的下一个月工作目标绩效奖减半发放。

(三)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优秀的公务员,在选拔任用、职务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推荐挂职锻炼、内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平时考核被确定为“差”等次的人员实行提醒谈话,并责令限期改正。

附件:1.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21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指标

2.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加扣分事项

3.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登记表

4.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民主测评表

5.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干部职工履职情况巡查记录表

6.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汇总表

7.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审核备案表


楚政服发〔2021〕6号-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