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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772884674-/2019-0917001 公开目录:财政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9-17 14:12:56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成文日期: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000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州人民政府实施四项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负责直接管理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州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负责对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平台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州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服务质量的日常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进入或者退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部门(机构)和服务事项进行审核并报州人民政府决定;对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停止执行并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保障其在规定期限内停止执行。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制定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场内服务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改革与发展问题。负责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驻中心开展服务制定有关的服务规范;对招投标代理机构进驻中心服务进行规范、监督、指导,对代理机构进驻中心交易项目进行抽查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评标专家库进行资源整合;对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进中心工作诚信体系建设进行综合管理。负责拟订和完善公共资源场内活动的有关规则和制度,监督检查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州级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执行交易规则的情况,对中心工作人员场内操作违规问题进行查处。负责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有关数据和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上报,适时通报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做好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州政务服务中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政府采购和产权出让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工作。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稳增长系列决策部署,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总要求,着力提升行政审批、商事服务、公共服务水平,助力全州“1133”战略实施,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1.集中审批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效率全面提升。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方案》总要求,突出“事项最少、流程最简、审批最快、服务最优”,加快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州级集中审批改革稳步推进。各涉改部门认真落实州级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要求,围绕“三集中”“三统一”要求,科学研究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集中进驻工作,加大涉企服务、投资审批等领域突破和创新,投资类、商事服务类和社会事务类审批事项平均提速率达67.6%、60.1%和50%。二是试点县市区“一颗印章管审批”实现“二次提速”。楚雄市等4个改革试点县市区在全面总结“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试点取得成绩基础上,创新审批方式,积极探索审批标准化、服务优化、专家评审等制度机制,不断优化再造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时限大幅压减,投资项目审批流程优化率达72%以上,审批效率总体提升60%以上,全面实现“改革二次提速”。三是7个县审批改革成效明显。按照“先集中事项和人员集中审批,后挂牌明确机构”的模式,7个县自2018年7月启动改革以来,突出强化审批事项集中,着力从减流程、提效率、促规范、优服务上下功夫,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县将确定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划转到政务服务管理局,抽调精干人员集中开展审批。通过实行“一窗受理、集合服务、联动审批”的模式集中办理,审批时限不断压缩,审批效率得到较大提升,各县平均提速率达60%以上,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

2.实体平台服务全面提升,“只进一扇门”成效初显。按照“只进一扇门”的要求,各县强化事项进驻,将分散在各部门的事项全部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办理,着力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精简审批材料,加大授权力度,提高现场办结事项比例,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强化事项集中进驻。按照“三集中三统一”要求,加强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涉企和投资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到位。加快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完成州、县两级2100多项行政许可办事指南简版、标准版和业务手册的编制,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办事“一本清”,奠定了“只进一扇门”的平台基础。二是持续推动“减证便民”行动。认真落实《楚雄州取消和保留证明材料清单》,抓好《楚雄州加快“六个一”专项工作开展群众企业办事百项堵点疏解行动实施方案》的落实,在“减流程、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上下功夫,提高受理、审查、审批、出件的联动性,州级30%的行政许可事项和60%的公共服务事项可现场办结,涉税业务实现全州通办,企业注册登记实现“40证合一、一照一码”,部分证照和许可文书实现EMS寄递服务,广大群众和办事企业逐步感受到“只进一扇门”的便捷。三是完善导办咨询、公众阅览、快照复印、物流寄送等服务功能,配备群众休息、便民饮水、应急药箱等设施设备,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感受“星级”服务。四是按照省政府要求,州级和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场地采取新建、新购、改造以及租赁的方式达到标准化要求,并依托场地优势,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制定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及人员进驻清单,完善政务服务中心功能分区设置,行政许可事项、尤其涉企和投资审批服务事项100%进驻各级政务服务中心。1—11月,全州各级政务(为民)服务中心(站)共受理行政审批、商事服务及公共服务事项440.77万件,办结率99.93%,较好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线上服务平台得到夯实,“一网办通”初具条件。加快网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步伐,“家中办”“网上办”的智慧政务服务新模式基本形成。一是围绕“一网办通”目标,加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推广运用,实现了州、县、乡同步上线运行,实体和网上、线上与线下同步运行的政务服务模式得到巩固。二是积极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完善事项应上尽上,不断提高网办深度,全州共梳理入驻网上政务服务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6.88万项,基本实现“应进必进”目标,完善各级门户网站与“云南省政务服务大厅”链接及前端融合,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运用网上大厅开展预审、受理、办理、取件服务。三是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加快智能导视系统建设,受理情况、审批结果、服务效能等实现全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督。1—12月,全州网上平台办理事项114.40万件。

4.投资审批不断优化,“3550”目标克期实现。一是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州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进注册登记全程电子化和“40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部门联动审批,企业开办审批时间3天目标全面实现。二是加大“一窗受理”改革统筹力度,税务、住建、国土、政务服务部门联合进行“不动产交易登记与税收信息系统”的建设融合,通过优化流程、一窗受理、信息共享、集合审批,压缩审批时限,楚雄市、禄丰县、牟定县于10月31日前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的目标。三是强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制定州、县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事项清单,认真落实项目审批“四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严格“赋码”审批。健全省、州 “四个一百”重点项目帮办、代办和跟踪服务机制,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分类办理、同步审批”的审批模式,审批速度得到较大提高,一般性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50天目标全面实现。1—11月,全州共受理投资审批项目4182个、投资概算2231.32亿元,项目审批综合提速率达52%,有力促进项目落地和建设提速。四是强化投资审批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管理,全面规范运行流程、加强履约跟踪服务,加大对服务质量差、技术资质挂靠、业绩造假等问题整治力度,有效规范投资审批中介服务。1—12月,全州投资审批中介超市共选取并签约项目1396个,节约资金2424.13万元,平均节约率24.83%,服务满意率99%,项目降本增效明显、落地建设加快。

5.交易平台建设不断完善,电子化交易初显成效。全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重点围绕电子化平台建设,按照全州“建设一盘棋、交易一张网、运作一体化”的原则,统筹布局,单点突破,实现了交易智慧化、管理专业化。一是交易功能逐步完善。各级交易中心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交易范围、服务功能、交易流程、信息公开、专家库建设等重点,通过抓牢硬件建设、业务培训,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应用,推动全州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市场向电子化平台转变,交易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二是电子化交易成效明显。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全面完成,项目交易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电子化交易率91.7%,智慧交易的新格局全面形成。远程异地评标已形成常态化,全州已完成远程异地评标项目154个,占上线电子化交易项目数的47.4%。三是部门协同格局形成。各行政主管部门支持电子化交易的意识明显增强,系统自动检测发现的违规问题得到了各部门的认可和处罚,电子化交易的严格性,客观性、公正性得到了全面体现。四是制度建设逐步加强。围绕电子化交易管理的需要,州中心积极组织力量对交易管理和服务制度进行全面的废、改、立工作,重新完善服务管理制度45项,初步形成了一套管用实用的交易管理新制度,为规范交易和优化服务提供了制度保障。1—11月,全州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交易项目2408个、交易额95.00亿元,共组织电子化交易项目1083个。

6.督查整改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认真对照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省政府关于窗口服务机构督查、营商环境评估、“放管服”审计调查等发现问题,对标对表抓好整改工作,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一是制定措施抓实整改。认真对照全省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国务院十省百家办事大厅暗访督查、营商环境评估指出的存在问题,州人民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时限明确到县市和部门,对加强全州政府机构办事大厅建设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提出相关工作要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服务水平。以省审计组对我州“放管服”改革政策落实审计调查反馈意见为契机,认真对照国务院通报的8个方面和省、州人民政府关于政府机构窗口服务督查反馈问题及整改立项分解的通知24个共性问题、16个具体问题,在“政务平台标准化、窗口管理科学化、审批服务规范化、群众办事智能化、业务培训经常化”等方面下功夫,着力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建成“政府服务的窗口、便民利企的标杆”。三是坚持服务为先,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存在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制定具体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按照“一个问题、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成立营商环境明察暗访督查组,定期开展督查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认真听取办事群众和企业对本级政务服务中心服务质量、审批效能、办事便利、硬件设施、人员素质、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我州营商环境在全省的排名位次显著提升,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高最优营商环境。

7.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局党组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把握新时期党和国家建设面临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政务服务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的核心、党中央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把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内容,准确理解党的十九大精神主要内容和核心要义,进一步增强运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做好工作的能力。三是通过学习交流、总结经验,分析研究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态度等方面查找差距,提升了工作能力和水平。四是通过学习培训,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党的十九大精神渗入到思想深处,融入到州委、州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以及政务服务、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中,与推进脱贫攻坚、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运用相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8.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扶贫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扶贫开发的工作部署,把帮助困难群众脱贫作为单位的第一要务来推动,深入开展“转、走、访”,扎实推动“挂、包、帮”。年内,扶贫点牟定县余丁村委会实现脱贫摘帽的目标。一是高位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局党组高度重视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及时调整充实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领导小组,强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2018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先后30余次深入余丁村委会,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100余人次“挂包帮”“转走访”工作,积极帮助协调项目资金,全力抓好扶贫联系点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产业发展。2018年8月,按照州委增强武定县脱贫攻坚力量的要求,我局调整了挂包牟定县共和镇余丁村委会的25名干部职工到武定县参与结对帮扶工作。二是抓好扶贫工作队员作用的发挥。切实把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选派工作作为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抓手,抓好驻村工作队员的轮换调整工作。积极为驻村工作队员解决工作中的困难,有力支持工作队员严守纪律安心驻村、认真履职开展工作、担当作为发挥作用。三是抓好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突出抓好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种养殖产业发展、组织协调外出务工等工作重点,及时了解掌握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情况、生活改善情况、生产发展情况和急需解决的困难问题,帮助扶贫联系点发展种养殖业,以“农户+合作社+产业”的模式,成立了养殖合作社。对贫困群众因户施策,共同与村委会研究商量解决的办法,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实地帮扶,取得了明显成效。

9.着力抓好全面从严治党,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局党组高度重视党纪党风建设,切实履行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四个年”活动,通过层层落实责任,多形式、全方位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落实。一是提高站位,扛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的六大纪律,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位,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核心领导地位,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二是抓实责任,强化党建工作履行。深入推进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担当作为、跨越发展”专项学习活动,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强化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纪律意识和大局意识,党建促工作效果明显,达到了抓作风转变促思想意识提升、抓党风廉政建设促工作效率提升的目标。三是强化教育管理,抓实纪律作风建设。深入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攻坚年”活动,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抓实各项工作措施,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收入合计1378.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8.7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2017年收入369.23万元相比,增加1009.5万元,增长273.41%,增收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1至11月增加1名军转干部而工资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搬入新场地后增加大楼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和2018年搬入新办公场地,进行场地装修和信息化建设购置设备,下达资金906.4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支出合计1378.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62万元,占总支出的20.35%;项目支出1098.11万元,占总支出的79.6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2017年支出369.23万元相比,增加1009.5万元,增长273.41%,增支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1至11月增加1名军转干部而工资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搬入新场地后增加大楼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和2018年搬入新办公场地,进行场地装修和信息化建设购置设备,支出资金906.46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62万元。与2017年支出205.97万元相比,增加74.65万元,增长36.2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在职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正常变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98.11万元。与2017年支出163.26万元相比,增加934.85万元,增长572.61%,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进行政务服务大楼场地装修和信息化建设,搬入新场地后增加大楼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8.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支出369.23万元相比,增加1009.5万元,增长273.41%,增支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1至11月增加1名军转干部而工资增加;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增加;搬入新场地后增加大楼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和2018年搬入新办公场地,进行场地装修和信息化建设购置设备,支出资金906.4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02.3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49.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51万元,资本性支出838.4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8%。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4.住房保障(类)支出13.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65.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97万元,完成预算的65.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22万元,增长162.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2万元,增长162.67%。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州市到实地考察交流较多而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9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州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试点工作,其他州市到实地考察交流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7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后增加其他交通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90.0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70万元,固定资产1143.5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万元,无形资产3.86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91.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50.6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191.17

42.7

1143.5

451.75

691.75

3.86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9.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2.5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9.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当年从财政取得的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6.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7.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楚雄彝族自治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9月16日

监督索引号53230000143001111


楚雄州政务服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2019091709265010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