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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5688208966-/2023-1026009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发布机构: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0-26 15:56:33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运力投放行政许可决定书(楚交危许〔2023〕11号)

楚雄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运力投放行政许可决定书(楚交危许〔2023〕11号)

南华县腾龙物流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3年09月08日提出新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四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第五条规定的条件、标准,决定准予新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请按下列要求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危险货物运输

专用车辆数量及要求:凌宇牌CLY9400GYW33重型罐式半挂车2辆,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5类(双氧水);凌宇牌CLY9402GFW38重型罐式半挂车2辆,经营范围为危险货物运输8类(氨水)。

请按上述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并到楚雄州政务服务中心州交通运输局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的,将撤销本许可。

 

楚雄州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