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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874P-/2023-0919001 公开目录:财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19 11:47:03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楚雄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楚雄州乡村振兴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2年,楚雄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工作定位和任务要求,以更多实招硬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始终把促进脱贫人口增收作为“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首要任务,精准聚焦“三个转向”,不断优化“12345812”工作思路和举措,全力打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楚雄样本,牢牢守住了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设6个内设机构及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分别为:综合科、政策法规和督 查考评科、规划财务和行业帮扶科、产业金融和安居科、社会外资和帮扶协作科、扶贫统计监测和信息宣传科、扶贫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9,597,16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97,161.90元,占总收入的96.8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13%。较上年10,663,298.59元减少1,066,136.69元,下降10%,减少的原因:项目收入较上年减少1,467,364.05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9,483,444.90元。其中:基本支出7,545,152.52元,占总支出的79.56%;项目支出1,938,292.38元,占总支出的20.4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0,663,298.59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79,853.69元,下降11.0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7,510.36元,增长3.9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新录用人员1人;项目支出减少1,467,364.05元,下降43.0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较2021年减少两个,上海市嘉定区对口支援楚雄州专项及安可工程。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乡村振兴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5,152.52元。较上年7,257,642.16元增加287,510.36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新录用事业人员1人。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22,925.77元,占基本支出的90.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22,226.75元,占基本支出的9.57%,人均21,242.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38,292.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较上年3,405,656.43元减少1,467,364.05元。资金主要用于: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返贫户慰问金、上海市嘉定区援助楚雄州对口帮扶工作经费、脱贫攻坚总结宣传经费、2022年乡村振兴干部及驻村队员培训经费、楚雄州深化嘉定.楚雄产能合作共建高质量发展“飞地经济”产业园区工作专班专项经费、《楚雄州扶贫开发志》印刷、上海市帮扶培训专项经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沪滇对口帮扶协作日常监测和调研督 查专项经费,工作已在年度内按时、按质、按量全部完成。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97,1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04%。较上年10,663,298.59元相比,减少1,366,136.69元,下降12.81%。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退休2人,新录用事业人员1人;二是2022年项目支出较上年减少1,467,364.0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64,94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5%。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371,402.3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54,692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34,292.19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55.51元。

2.卫生健康(类)支出454,427.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287,272.14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67,155.4元。

3.农林水(类)支出7,363,281.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20%。主要用于人员经费5,611,271.93元,项目支出1,752,009.38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98,045.18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1,038.1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0.00元,资本性支出105,281.00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414,51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353元,完成预算的81.4%,占总支出决算的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5,00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93.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2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1,3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6,353.00元,完成预算的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0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4,960.00元,完成预算93,000.00元的102.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393.00元,完成预算50,000.00元的42.8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16,353元小于预算数143,000.00元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标准,控制陪餐人员,降低接待费用。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904.24元,增长6.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495.24元,增长21.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591.00元,下降30.95%。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单位两辆公车购置年度分别为2009年、2013年,使用年限长,维修费用及车辆保险费用随时间每年增长。二是2022年汽油价格较上年度每升上涨了3元左右,我单位公车行驶里程数和2021年持平,燃油费较上年增加40%以上。三是我单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繁重,公车处于满负荷运行状态,同时,我局的工作职责决定,工作对象主要是在边远贫困地区的农村,路况较差,公车运行费用较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60.00元,占81.62%;公务接待费支出21,393.00元,占18.3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96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94,96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393.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21,39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成效考核、督 查,县、乡、村各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情况汇报及业务工作对接发生的接待支出,沪滇帮扶协作、中央定点单位帮扶对接等。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2,226.75元,较上年803,637.3元减少81,410.55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乡村振兴局部门资产总额6,920,706.31元,其中,流动资产453,243.98元,固定资产2,487,517.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970,964.40元,无形资产8,98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812.67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81,531.67元,在建工程增减0.00元,固定资产增加105,281.00元,无形资产增减0.00元。2022年无资产报废、处置情况,无资产处置收入,无资产使用收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2,63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3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285.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9,63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6.94%。政府采购支出情况与政府采购系统备案数据保持一致。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2-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反映政府部门本期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2801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表(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