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农村宅闲置基地及房屋管理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村人口流失是一个全国性的问题,产生大量农村宅基地和房屋的闲置。就我州情况而言,改革开放初期,我州的城镇化水平约为17%(1982年),至2022年,我州城市化接近47%,换句话说,就是我州约有75万人转移到城镇,农村人口大量减少是不争的事实,边远地区出现了“空心村”,闲置基地及房屋成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一是使村庄建设用地更加紧张,特别是处在坝子的村庄,村集体产业发展的建设用地严重不足,这也是我州正在开展的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的巨大障碍;二是破烂的旧房出现掉砖掉瓦,倒塌影响村民安全,闲置房屋也是农村消防最大的隐患点。农村闲置宅基地及房屋的管理已成为农村盘活农村资产和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加强规划的引导作用
为加强村庄建设管理,提高乡村人居环境质量,把村庄的规划纳入法制化,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我州2021年—2023年已开展了926个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的覆盖全域的村庄规划编制。一是调整村庄区域空间布局,把村庄划分为重点发展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和搬迁村。重点发展村,主要是规模大,交通条件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的村庄,作为产业发展和区域服务的中心村;环境整治型村,在规划中给予作为长期保留,通过公共设施配套和环境质量提升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搬迁整合村,包括处于滑坡体、泥石流、洪水淹没区的村;严重缺水、地方病影响的村;处于国家生态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区的村;规模过小村、空心村、水电路配套困难的村;易地扶贫等政策性迁并的村。通过村庄的空间布局规划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管理,实现了人口聚集,建设用地的聚集,公共服务的聚集,生产力要素的聚集。二是编制村庄建设规划,依规划管理。通过村庄建设规划按村庄人口确定建设用地规模,划定了村庄建设用地边界,村庄建设用地由扩展型向集约型转型。正在开展的农村人居环境把村内的闲置土地整合,打通村庄道路,开辟成小广场、小花园,把空置房屋的改造成村民活动场所,对户主消失的宅基地腾退后重新分配等方法,有效地提高村庄的人居环境质量。牟定、姚安等县市村庄规划实施已取得明显效果。
二、严格政策管控
一是严格“一户一宅”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中明确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是宅基地审批管理已形成完整体系。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可以依法自愿有偿退出,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以及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的宅基地管理新体制。我州已完成了全州的宅基地登记发证工作,“房地一体”登记也在推进中,农业农村部门已经履行宅基地管理工作。
下一步结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村闲置宅基地和房屋的管理将同步推进。
衷心感谢你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