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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403001 公开目录:业务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4-03 17:54:22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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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抓实“四个一”举措实现“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七连优”

楚雄州抓实“四个一”举措实现“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七连优”

2017年以来,楚雄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为抓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围绕管水、治水、护水等主要任务,以“河长制”推动“河长治”,全面推动河(湖)长制从“有人管”向“管得好”迈进。2017年~2023年,楚雄州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七年获省级考核优秀等次。

一是用好一个“河长令”,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自2017年以来,楚雄州围绕河湖保护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州委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常务会及时开展专题研究,每年召开1次总河长会议全面部署,以总河长令印发《楚雄州加强河流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年度河湖长制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明确工作任务,严督实导,推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落实落地。7年来,共印发总河长令13个,建立配套制度14个,全州各级河湖长既挂帅、又出征,带头当好施工队长,共开展河湖巡查45.84万人次,协调解决问题8.5万余个,做到问题在哪里、症结在哪里、措施就在哪里、落实就在哪里,构建了党政主导、水务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治理保护新格局。

二是健全完善一套机制,推动河湖治理抓常抓长。分别于2023年1月1日和7月1日,先后颁布实施《楚雄彝族自治州河湖岸线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龙川江保护条例》。建立河湖管理“网格化”体系,全州578条河流、1209座水库、87座坝塘、140条渠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设置州县乡村四级河湖长6038名,村(居)民小组设巡查员6688名。推行“河(湖)长+警长”“河(湖)长+检察长”“河(湖)长+校长”及联防联控、二级督察三级专项督导等协作机制。全面建立与相邻州(市)、州内相邻县市间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签订协议59个。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水文等部门对水生态环境检测监测的工作优势,创新建立“河湖长+专家”工作机制,推动河长制工作精准有效全面推行。深化“党建+河(湖)长制”,结合主题党日、双服务双报道、志愿者服务等工作,开展“河长清河行动”、河(湖)长制主题宣讲等,形成组织引领、党员带动、群众参与“三位一体”的强大护河合力。

三是划定一条红线,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州215条河流完成河湖岸线划定工作,编制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158个,划定成果与国土空间规划实现有效衔接。建立了131条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以下具有防洪任务的楚雄州山区河道名录,明确了“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603名,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186名,主管部门责任人131名,巡查管护责任人277名),并向社会公布。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共清理销号“四乱”问题718个。全州15件河库被评定为省级美丽河湖,5件绿美河湖获省级典型标杆奖补,成功创建省级水利风景区6件,国家级水利风景区3件。

四是深化一系列专项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全州行政村污水治理率68.49%、自然村治理率71.93%、行政村收集处理率26.14%、自然村收集处理率25.02%,农村户厕改建完成率215.85%,卫生公厕改建完成率173.88%,全州农药化肥施用量连续5年实现递减,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16%,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0.43%。全州41个国控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由2017年的85.2%提高到2023年的95.1%,实现了全州辖区内劣Ⅴ类水体全面“清零”。农村污水五类处理和清五堆、改六小、建三园、美四旁、用良材等工作做法多次在全国、全省相关会议上交流推广,形成了农业水价改革元谋、大姚经验和农村污水治理牟定经验等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立得住、推得开的先进典型。

7年来,楚雄州紧紧围绕河湖长制“六大任务”,不断丰富完善河湖长体制机制,积极改革创新,一步一个脚印探索实践,着力解决了一大批河湖保护治理难题,河库渠塘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一年一个台阶,河湖长制在楚雄的绿水青山之间生根发芽、枝繁叶茂、硕果累累,焕发出勃勃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