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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956-/2024-0306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水务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06 17:36:23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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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0000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 分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全州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村供水工作。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提出全州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规定,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7.负责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督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保护、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承担州委、州政府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贯彻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水电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负责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电开发利用工作。

11.负责水利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调处跨县市水事纠纷和行政区域内重大水事纠纷,协调查处重大水事违法案件。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开展水利科技推广应用。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和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3.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正处级行政机关)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河湖长科、规划计划科、政策法规科、资产财务科、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水电科、监督科、水旱灾害防御科、运行管理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4个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未独立编报),分别是:

1.楚雄州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2.楚雄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3.楚雄州龙川江管理局

4.楚雄州小石门水库工程前期工作办公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加快楚雄水网建设,坚决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深化水利各项改革,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为楚雄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1.着力在政治建设上铸忠魂。一是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二是统筹抓好“两个革命”建设、“清廉楚雄”建设,大兴务实之风,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建立健全水利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三是以开展水利行业不正之风及腐败问题整治为契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水利干部队伍。

2.着力在项目工作上创佳绩。2024年计划完成投资78亿元(不含滇中引水工程投资)以上。一是换挡提速抓进度。以库内在建的34件重点水源工程为重点,紧盯年度任务和2024年“开门红”目标,抢抓施工黄金期,争取形成更多实物工程量。二是脚踏实地抓开工。抓紧开展《楚雄州水网建设规划》《楚雄州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等5个水利专项规划审查,积极申报省级重大项目和重中之重项目。以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省级补助专债已到位的项目为重点,抓紧完成开工前准备,确保明年1月一批项目入库并出数,2月底前计划入库的88个项目全部入库。三是抢抓机遇争资金。加快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国债、地方政府专债资金等支持的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等11类项目前期工作,努力争取中央资金不少于5亿元,确保资金下达后项目即可开工建设。

3.着力在水资源管理上下功夫。一是坚持节水优先,深入实施好楚雄州节水行动,着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力争武定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级评估验收。二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加强行业规划、重大产业和项目布局、各类开发区和新区规划水资源论证,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三是严格取水许可管理和水资源费征收,严格取用水监管和地下水管理,加快建设取水监测计量体系,推进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精准实施用水统计调查制度,提升水资源管理水平。四是严格执行跨县市重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加强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提升河湖自净能力。

4.着力在为民造福上见实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办好民生水利实事。一是全力抓好两个“三年行动”。力争明年上半年完成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工程,并重点抓好水价定价、水费收缴等工作,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加快禄丰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建设,抓紧完成双柏、牟定、元谋3县投融资方案编制审批等工作,力争一季度开工建设3个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6月前开工建设大姚、武定2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确保明年上半年前列入全省三年行动方案的6个县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全面开工建设,确保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毫不松懈抓好防灾减灾、水库安全运行等各项工作,突出抓好永仁、禄丰、楚雄、大姚等重点区域抗旱保供水工作,力争2024年全州新增蓄水库容1500万立方米。

5.着力在三项改革上亮特色。一是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确保明年1月前完成全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验收,以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现代化灌区元谋试点县、蜻蛉河试点灌区为重点,健全完善六项机制,增加法治保障机制,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引入社会资本5.68亿元,加快实施蜻蛉河灌区大姚金碧龙街和元谋姜驿灌区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5.23万亩。二是加快农村饮水工程水价改革。完成楚雄市、双柏、南华3县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改革,推进禄丰集镇供水工程水价改革,进一步强化水费收缴,确保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达到98%以上。三是稳妥推进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积极推广永仁县“水库+灌区”物业化管理模式,力争完成双柏县、南华县小型水库物业化管理改革任务。

6.着力在生态治理上求突破。一是打好“河湖革命”攻坚战,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推动河湖“清四乱”、妨碍河道行洪安全问题整改、美丽河湖和绿美河湖建设取得实效,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二是扎实推进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整合,强化流域监督管理,加快推进实施龙川江流域水生态环境治理在建项目,稳步提升流域水生态水环境。三是抓实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完成年度综合治理面积400平方公里以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其中机关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32人。在职实有6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6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47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076,407.2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076,407.2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19,7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19,700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3,292.75元,主要减少原因:基本支出减少283,892.75元为人员减少因素影响,项目支出减少359,400元主要是未下达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预算及业务工作经费预算压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19,700元,其中:本年收入25,719,700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19,700元(本级财力25,719,700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643,292.75元,主要减少原因:基本支出减少283,892.75元为人员减少因素影响,项目支出减少359,400元主要是未下达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预算及业务工作经费预算压减。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076,407.2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076,407.25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5,107.25元,与上年14,619,000元对比减少283,892.75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减少因素影响;项目支出10,741,300元,与上年11,100,700元对比减少359,400元,主要减少原因:未下达楚雄州龙川江流域综合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工作经费预算以及业务工作经费预算压减。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210,025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职工统筹外养老金的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58,053.93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12,413.74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62,868元,主要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6,881.06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75424.50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71,720.45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9,380元,主要用于大病保险支出;

2130301行政运行9,870,900.93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支出;

213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145,400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766,200元,主要用于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2130314防汛1,900,000元,主要用于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907,439.64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23,700元,反映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主要用于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金额5,139,900元,按支出功能分类为: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3,316,200元,2130314防汛900,000元,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923,7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小流域治理、河道治理、防汛以及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下达2,411,2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州级配套资金支出,其中:楚雄市西静河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00,000元,禄丰市石门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400,000元,2023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牟定县兴隆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110,000元,龙川江牟定小村段河道治理工程500,000元,武定县勐果河下矣马拉至高桥集镇段河道治理工程401,200元,龙川江禄丰市妥安段、广通段河道治理工程300,000元,绿汁江双柏县重点段河道治理工程300,000元。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下达77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重点水利项目建设州级配套资金支出,其中:武定县大板桥水库工程建设州级配套资金400,000元、武定石腊它水库工程建设州级配套资金370,000元。

23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下达923,7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水利水电工程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人员补助经费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130314防汛科目下达9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州水旱灾害防御州级补助以及防汛业务支出。

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科目下达135,000元,用于国家、省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运行管理州级补助经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9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83,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60,3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8,600元,较上年209,600元减少1,000元,下降0.48%,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9,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下降2.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420人次。

减少原因: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接待费相关规定,控制接待批次、人员和规模。2023年预算下达40,000元,按照与实际支出基本持平的原则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39,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69,6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6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事项。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预算下达州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及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我们严格遵循有关规定,在部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州实际,通过选定评价对象、调研项目情况、收集项目资料、完善评价指标、培训评价人员、实施现场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一系列规范有序的程序,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以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采取目标预定与实施效果相比较、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新建小型水库、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县级以下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山洪灾害防治等项目预算支出实施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范围覆盖重点支出领域和民生领域,并得出了各单位绩效评价得分和等次,项目绩效自评从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及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财政支出总体绩效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为下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6.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10.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28,031.34元,与上年999,500元对比增加28,531.34元,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变化造成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变化,同时2024年度预算增加工会经费预算比例及工伤保险资金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资产总额8,464,671.24元,其中,流动资产814,813.17元,固定资产1,885,521.7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15,436.35元,其他资产4,748,900元。与上年4,170,062.86元资产总额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94,608.3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04,702.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0433200111


楚雄彝族自治州水务局2024年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水保监测站点).doc
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2024年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和企业回乡水利民工生活补助).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