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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4-0328003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28 15:10:35 文  号:楚司发〔2024〕5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的通知

 

各县市司法局,州局机关各科室(部)、中心:

《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已经州司法局党委2024年第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此做好工作。

2024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办字〔2019〕82号),参照省司法厅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总要求,现将楚雄州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明确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龙俊波同志 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全面负责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督促全系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健全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研究决策涉及全州司法行政系统的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全州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

党委委员、副局长夏国保同志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总目标,以安全文化建设为引导,以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为目的,精准实施普法工作,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入公民普法教育工作中,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普及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安全知识,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重要网站、官方微博的联系沟通,拓展宣传阵地,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法治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的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

党委委员、副局长毕剑华同志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管理、监督公共法律服务行业、律师行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范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

党委委员、副局长邹洪涛同志 协助龙俊波同志统筹推进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领导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督促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定期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有关部门起草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法规、政府规章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立法程序进行审查;承担相关安全生产行政复议案件、安全生产行政应诉案件办理等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的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办公室(应急处突指挥中心)、依法行政与法规科、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二科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

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普联宏同志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将安全生产理念融入全系统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负责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列入干部教育培训;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分管的政治部(警务部)、党建办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研究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

班子成员根据《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

成员及巡视员调研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楚司党发〔2023〕10号)明确的联系服务县市分工安排督促指导好所联系县市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