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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4-0306001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4-03-06 11:52:54 文  号:
标 题: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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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州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协助州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建议。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州政府规章报送省政府、州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州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直部门征求州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州政府各部门、县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州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承担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

5.负责拟订全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州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审核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工作。

7.负责本局财务、装备、车辆、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督促县市乡镇司法行政办公和业务场所建设。

8.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局和协助县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县市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内设机构

根据部门职责,楚雄州司法局机关设“办公室、依法行政与法规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复议与应诉科、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装备财务保障科、政治部(警务部)”11个内设机构和党建办公室。

2.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楚雄彝族自治州法律援助中心(未独立批复预算)。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佳汇公证处(未独立批复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工作中,楚雄州司法局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奋勇前进,奋力开启楚雄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新征程。

1.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一项重大的、长期的政治任务,作为党员、干部学习的最重要内容,开展采取集中学习研讨、网上学、以考促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外出培训学习、“月学法”活动等多种形式反复学习研读。牢牢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州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增强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定力,确保司法行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2.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州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考评倒逼,抓好法治楚雄、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实施规划”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及配套措施的贯彻落实,持续抓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按计划开展依法治州工作约谈、法治督察、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等工作。

3.加强政府立法工作

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充分调研论证,科学编制2024年州政府立法工作计划。按计划认真做好法规规章修订立法工作,按时按质完成立法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协同立法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政府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后续相关工作和全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录入工作。

4.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高质量完成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和监督”平台项目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实现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扎实抓好行政执法资格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

5.全面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持续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系列行动,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持续推进全州律师行业“五化”建设和“专精特新”建设,建立楚雄州本级公职律师库建立州本级公职律师统筹使用机制,持续发挥公职律师效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4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4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1,622,870.8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622,870.81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2,048.66元,下降9.93%,主要原因:编制2024年预算时单位实有人员较编制2023年预算时单位实有人员数减少,导致2024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2023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1,622,870.81元,其中:本年收入11,622,870.81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622,870.81元(本级财力11,622,870.81元,专项收入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00元,收费成本补偿0.0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282,048.66元,下降9.93%,主要原因:编制2024年预算时单位实有人员较编制2023年预算时单位实有人员数减少,导致2024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2023年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1,622,870.8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1,622,870.81元,其中:基本支出10,722,470.81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82,448.66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编制2024年预算时单位实有人员较编制2023年预算时单位实有人员数减少,导致2024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较2023年减少;项目支出900,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00.00元,增长0.04%,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新增两个项目,其他项目在上年基础上有所减少,项目总体支出基本与上年持平。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060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7,518,580.90元,其中:人员经费6,538,551.70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980,029.20元,主要用于部门正常办公运转支出。

204060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9,400.00元,用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基本工作经费和春节前走访慰问基层司法所值班干警支出。

2040605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20,000.00元,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040607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135,000.00元,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040608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0,000.00元,用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及管理的相关支出。

2040610公共安全支出—司法—社区矫正90,000.00元主要用于持续推动解决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在队伍建设、规范执法、监管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州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支出。

204061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法治建设180,000.00元用于依法治国相关工作和行政立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等方面的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904,989.00元,主要用于州司法局退休人员统筹外养老金支出和退休人员离退休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9,894.40元,用于州司法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6,892.94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60,022.48元,用于州司法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59,861.49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80.00元,主要用于为职工缴纳大病医疗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47,949.60元,用于州司法局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此类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此类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2024年无此类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5,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5,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92,700.00元,较上年减少7,300.00元,下降7.3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700.00元,较上年减少7,300.00元,下降18.2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7次,共计接待320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下降18.25%,主要原因为本单位厉行节约,减少相关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单位2024年在预算内继续严格落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有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支出和规模。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加快推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2024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重点加强了绩效目标管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项目经费预算情况,2024年重点项目预算主要绩效目标为:

(一)法治宣传教育专项资金

1.召开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谁执法谁普法”联席会议。

2.组织开展一轮“法律明白人”培训班。

3.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4.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5.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专项经费

1.年内组织开展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次;

2.参加考试人数1300人以上;

3.强化考场纪律,考试舞弊行为发生率0%

4.组织保障,确保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圆满完成,考务工作零事故、零失误;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6.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898,429.20元,其中:30201办公费:136,812.00元,30202印刷费:20,000.00元,30205水费:17,000.00元,30206电费:50,400.00元,30207邮电费:2,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250,000.00元,30211差旅费:125,300.00元,30213维修(护)费:30,000.00元,30214租赁费:2,500.00元,30215会议费:16,000.00元,30216培训费:21,9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32,700.00元,30226劳务费:134,4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378,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76,477.20元,30229福利费:13,300.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00.00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38,24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3,4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32,799.26元,下降6.54%,主要原因本单位2024年人员较2023年减少,且按州财政编制预算相关要求,压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资产总额11,875,304.79元,其中,流动资产346,159.23元,固定资产11,470,645.9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58,499.60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9,011.9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29,614.8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49项,账面原值393,97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003200500111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xlsx
楚雄彝族自治州司法局2024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