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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3-1008004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10-08 18:30:18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总结报告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办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总结报告

2023年,楚雄州司法局以新金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放在坚持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部署,作为常态化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实,融入工作全局协调推进,纳入重点督办事项和工作考核内容检查落实,高质量完成了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

2023年楚雄州司法局无主办的州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JY230013030143号建议州司法局为协办单位,相关科室均已向主办单位提供协办意见。

(二)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23年楚雄州司法局共承办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提案10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9件。

1.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1020035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民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提案》由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承办,已于9月27日与提案者州工商联进行面商并答复,面商率、回复率、办结率100%,满意率100%,并在“数字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平台上完成面商、复文、评议等工作。

2.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1020124号提案、11020188号提案、11020248号提案、11020265号提案、11020273号提案、11020318号提案、11020379号提案、11020414号提案、11020415号提案州司法局为会办单位,相关科室均已向主办单位提供会办意见。

(三)往年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续办情况

州司法局无往年人大代表建议续办情况。

州司法局续办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B类提案1件,为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360号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提案》。州司法局高度重视B类提案的续办续复工作,及时建立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动态台账,与2023年的提案同安排同部署,并按照一样的标准、一样的程序、一样的要求做好续办续复工作。楚雄州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360号提案由州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承办,已于9月26日与提案者民建楚雄州委进行面商并答复,面商率、回复率、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二、经验总结

认真办理好州人大代表建议及州政协提案,是政府及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一条重要途径,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是深化改革、推动工作、改进作风、为民办事的一个重要抓手。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为推动楚雄州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州司法局在办理工作中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虚心向人民学习,倾听人民呼声,汲取人民智慧,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及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落地见效。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州司法局从四个方面精准发力,狠抓落实: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州司法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建议、提案办理对促进全州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作用,严格执行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制度规定,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部门总协调、业务部门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和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牵头负责,科学安排,夯实责任,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依法依规办理;二是严格程序,以民为主州司法局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要求,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机制,加大重点建议和重点提案办理、调查研究、痕迹管理、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办理结果公开等工作力度,大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努力构建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调研深入、协商充分、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制度体系。紧扣当前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坚持党的群众工作方针,站稳群众立场、走实群众路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仔细分析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期待和要求,厘清办理思路,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与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将办理成果转化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好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工作推进的难点问题、市场主体的痛点问题、群众关注的焦点问题,有效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到“精准、精细、精确、精品”;三是坚持协商,按时答复。州司法局按照广泛多层制度化协商民主的要求,对所承办的每件建议、提案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把协商贯穿于办理工作全过程,办前了解实情、办中商讨对策、办后征询意见,并进一步丰富协商内容、完善协商形式、创新协商方法,及时主动向人大代表和提案者通报办理进度,在充分协商中达成共识、完善决策、增强合力、推动工作,不断深化“提”“办”“督”良性互动,提高人大代表和提案者的满意度。协商过程中积极创造条件“走出去”征询意见、“请进来”专题面商,推动面商工作扩面增效。按照“先协商、后答复、抓落实”的办理原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勤协商”的面商方式,坚持做到办前、办中、办后与提案者“三见面”“三协商”,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和提案者对提案案由、办理过程、办理结果和答复的意见建议,并在规定时限内,按时答复,在“数字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平台上完成面商、复文、评议等工作;四是创新方式,提高质量。州司法局坚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融入业务工作之中,统筹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质量。办理过程中注重提升承办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保持承办工作队伍相对稳定,确保办理工作的延续性和规范性。

三、下步工作

(一)严格执行《云南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8〕39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法的通知》(楚政发〔2018〕17号)等省、州关于建议、提案办理的制度规定,规范程序,充分调研,认真答复,建议、提案办理复文按规定抄送相关单位及上传系统平台。

(二)按照“谁主办、谁答复、谁公开”的原则,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适当公开办理工作有关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提案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加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面商协商力度,创新面商协商形式种类,有效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同单位职能职责、业务工作深入融合,提高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效率,提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水平,促进全州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

楚雄州司法局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