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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930005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30 10:55:03 文  号:楚司党发〔2022〕9号
标 题: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胡兴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关于胡兴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部)、中心:

经局党委2022年9月20日会议研究,决定:

胡兴华 任州司法局警务部主任;

罗浩宴 任州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法规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法规科副科长职务;

李 玫 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科长,免去其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科科长职务;

朱 杰 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科长;

江 洁 任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职务、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志刚 任州委依法治州办秘书科副科长,免去其州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刘 丽 任州司法局党建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杨 蕾 任州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一科副科长,免去其州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陈俊旭 任州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州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 松 任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副科长,免去其州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邹洪涛 免去其州司法局依法行政与法规科科长职务;

杨绍刚 免去其州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职务。

以上同志任免职时间从2022年9月20日起算。

 中共楚雄州司法局委员会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