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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930003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30 10:50:45 文  号:楚司复〔2022〕4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70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吴丽红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助推法治楚雄建设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在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公职律师,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公职律师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抓紧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积极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完善公职律师发挥作用机制,促进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开启新征程,“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进一步明确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目标任务,对公职律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楚雄州司法行政部门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国家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等战略部署,立足彝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坚持服从服务大局,坚持依法规范诚信执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着力构建管理规范、规模适度、结构合理、服务优良、运行有序的法律服务体系,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对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工作分类规范实施,稳步统筹推进。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共中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楚雄州于2016年下发了《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楚办发﹝2016﹞15号)。在全州开展了推进公职律师制度工作的试点和探索,五年多来,全州公职律师积极投身法治楚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法制审核、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地方立法等方面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发挥法律“智囊”“外脑”作用,服务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截至目前,全州的州级和县市级党政机关495个中,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58个,共有公职律师76名。其中:州级党政机关67个,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18个(实有17个),公职律师34名;县市级党政机关428个,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37个(实有29个),公职律师40名;乡镇级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3个(实有2个),公职律师2名。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州级行政机关41个,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10个,覆盖率为24.39%;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县市级行政机关368个,已设立公职律师单位24个,覆盖率仅为6.5%。全州公职律师76名,其中:州级党政机关34名,占44.73%,县市级党政机关40名,占52.63%;党委部门13名,占17.1%,政府部门56名,73.68%;税务部门16名,占19.73%,司法行政部门13名,17.1%。从全州情况看,州级公职律师工作开展得稍好一点,有17家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共34名,县市公职律师工作还很滞后,好的县市有5、6名公职律师,有的县只有1名公职律师。

2021年全州公职律师为所在单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61件;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43件;参与合作项目洽谈、对外招标、政府采购等事务,起草、修改、审核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合同、协议157件;参与信访接待、矛盾调处、涉法涉诉案件化解、突发事件处置、政府信息公开、国家赔偿等工作101件;参与行政处罚审核、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123件。在过去的一年中,楚雄州的公职律师队伍积极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为彝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对全州公职律师队伍几年管理和建设工作实践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社会各界对公职律师制度认知度还不高。公职律师制度推行时间还不长,社会各界,特别是各级党政机关对公职律师性质、作用、职能的认识还不足,关注度和重视程度不够。二是公职律师人才短缺。据初步调查了解,全州在党政机关工作已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已基本上申请了公职律师,州级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单位开展公职律师工作,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州级行政机关开展公职律师工作的单位也不足三分之一。全州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本身就不足,而且绝大部分集中到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工作,县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人员更是严重不足。三是各级党政机关公职律师配备使用渠道不畅。党政机关人员本身就不足,受编制、职位设置等限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难以进行流动,党政机关公职律师缺乏公平竞争的选聘机制。四是公职律师的管理机制还不完善。有的单位受编制、职位设置等的限制,公职律师还在做“兼职”。公职律师的工作机制、考核和奖罚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

这次你对我州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助推法治楚雄建设的提案,是对彝州公职律师发展的关注和关爱,是对我们做好彝州公职律师工作的鞭策和鼓舞,特别是你提出的一些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我们今后的工作非常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在此我们表示感谢。,我们根据楚雄州的实际,认真进行了调研,深入研究分析了楚雄州的公职律师队伍工作情况,今后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坚持党对公职律师队伍的领导,加强公职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工作者的定位,坚定不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模范实践者、积极传播者,不断增强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底气和定力。二是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意见》,推动全州公职律师工作全面纵深发展。我们将在深刻认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对公职律师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紧紧围绕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目标任务下,结合楚雄州的实际,找准发挥公职律师优势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加快制定出台《楚雄州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职律师工作意见》,推动全州公职律师工作向全面纵深发展,为彝州“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三是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助推彝州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加强公职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准确把握彝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适应专业化发展趋势,不断开阔眼界视野,拓展优化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和单位法律顾问有机结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的楚雄篇章,作出积极贡献。四是加强对全州公职律师队伍的监督管理,践行好律师的初心和使命。我们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让全体公职律师始终牢记自己是人民律师,最本质的特征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作中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开展法律服务,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为民宗旨,把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矢志不渝的追求目标。坚守职业道德底线,依法依规诚信履职,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努力践行好律师的初心和使命。

楚雄州司法局

2022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