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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930002 公开目录: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30 10:48:42 文  号:楚司复〔2022〕1号
标 题: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楚雄州司法局关于对州政协第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69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正波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楚雄彝族自治州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助力我州乡村振兴》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楚雄州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增强村(居)民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目标,积极探索新时代农村依法治理有效途径,通过加大村(社区)民主法治建设、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州基层依法善治、充满活力、安定有序、民族团结,为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制定了《楚雄州司法局、楚雄州民政局关于做好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第二批“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创建标准和条件。10县(市)严格推荐条件和申报评选程序,深入村(社区)指导创建工作,涉及的乡镇认真组织填写申报审批表、征求乡镇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并进行初核;县(市)司法局、民政局组织复核小组,深入实地进行走访、检查,在县(市)融媒体中心公示的同时,组织在拟推荐对象所在的村(社区)进行了公示。州司法局、州民政局成立“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查考核小组,对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和《楚雄州2022年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查考核表》,深入10县(市)认真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审查复核。通过申报—乡镇初核—县级审核、公示—州级复核、公示等环节,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命名第二批“楚雄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08个,省司法厅、省民政厅命名第五批“云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4个,评选推荐的2个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报司法部、民政部待审命名。目前,全州共创建8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9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33个“全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充分发挥民主法治建设示范引领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各项措施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

二、全面启动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着力培养一支群众身边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队伍

州委宣传部、州司法局、州民政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普法办制定了《楚雄州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司联发〔2022〕6号),明确了培养“法律明白人”的目标要求,确定了“法律明白人”选拔条件、程序、方式,要求县市和相关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管理,选好、管好、用好“法律明白人”,真正发挥“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方面的示范带头作用。10县(市)根据各自情况,按要求制定本县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以县市司法局为主导,宣传部、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协同参与的“法律明白人”培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培养选派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截至目前,州普法办已收齐10县(市)“法律明白人”培养统计表并汇总录入州级统计名册,全州共遴选“法律明白人”5374人,平均每个村(社区)培养“法律明白人”5人,全面完成了“八五”普法期间每个村委会(社区)培养的“法律明白人”不少于5人的培养目标。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法治素养、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三治融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促进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力化解乡村矛盾纠纷

主动履行公共法律服务惠及民生的职能职责,认真组织州本级及10县(市)司法局、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广泛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为全州社会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慧精准”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法治楚雄、平安楚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保障。巩固提升全州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抓好已建成投入使用的1个州级、10个县(市)级、103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5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规范化运行的法治保障服务功能,提升城乡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水平,满足社会大众多元化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政府12345服务热线的并网运行服务工作、宣传“12348云南法网”和掌上“12348手机APP”的普及和运用,充分发挥全州已配备使用中的214台智能“法律服务机器人”作用,年内再利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配齐全州1105个村(社区)的智能“乡村法务通”,实现网络智能化公共法律服务全覆盖。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人民调解员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全方位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共法律服务惠民行动”“进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活动,共开展普法宣传791场(次)、受惠人群12.4万余人,有效实施办理律师服务、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事项、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6839件,微信法律咨询群和面对面法律咨询31613人次;为脱贫群众办理法律服务849件,脱贫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回应率100%,为建档立卡脱贫户办理法律援助93件,建档立卡脱贫户法律援助回应率100%。按照超前预防、超前布置、超前介入、超前化解的“4个超前”原则,坚持“一线防控、重点突破、多元整合、源头治理”思路,坚持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根据矛盾纠纷类型和特点,及时进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2022年上半年全州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解案件7318件,调解7318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7072,调解成功率97%,为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四、法治文化阵地不断夯实,基层法治氛围日益浓厚

10县(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全部建成投入使用,新添3个村(社区)法治文化场所示范点,涉及2021年第二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7个县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均已建成揭牌并发挥作用,武定、禄丰每月均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组织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或实践)活动,从城市到乡村、从社区到学校,一个个“在休闲中学法悟法”的法治文化新风尚悄然形成。基层法治文化持续繁荣,姚安县以“花灯、梅葛、坝子腔”为主要载体,由47家县级单位挂包47支普法文艺宣传队,搭建“三个一”(即:让每一个普法责任单位挂钩联系一支普法文艺宣传队,让每个普法责任单位参与创作一部与本行业相关的普法剧目,让每个普法责任单位每年组织开展一场与普法文艺演出)戏曲普法新模式,征集整理邻里纠纷、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环境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疫情防控等200余件案例,编排20余部法治文艺节目,上街下乡、进村入寨演出100余场,观众达64000多人次,文艺演出同时发放普法宣传资料83000余份,当场解答法律问题76个,接受法律咨询260余人次。将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及“三馆一站”数字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行动,公共文化法治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全州村(社区)共建成农家书屋1204个,添置法律法规等图书150多万册;依托县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103个乡镇文明实践所、1105个村(社区)文明实践站,推进法治精神融入千家万户。“法治楚雄”微信公众号共编辑推送信息46期、239条,其中:本级编辑106条、转载133条;“楚雄依法治州”微博共编辑推送信息347条,用群众乐意看、看得懂、记得住的表现形式讲好法治故事,引领法治时尚,让群众享受到“指尖上的便民司法”。

下步,我们州将持续把法治乡村建设作为全面依法治国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作来抓,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乡村建设的领导,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法治乡村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坚持人民群众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做到法治乡村建设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过程群众参与、效果群众评判、成果群众共享,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法治与自治、德治相结合,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促进法治与自治、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乡村自然环境、经济状况、人口结构、风土人情等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健全乡村矛盾纠纷化解和平安建设机制,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深化法治乡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示范创建,努力营造法治乡村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楚雄州打造“滇中崛起增长极、现代农业示范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非常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的关心支持!

                                                                                                           楚雄州司法局

2022年8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