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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401G-/2022-0908001 公开目录: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楚雄州司法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09-08 15:32:13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楚雄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楚雄州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安全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楚雄州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所有考生必须及时了解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要求。根据通知要求提前做好个人疫情防控准备;

2.所有从州外进入楚雄州的考生必须至少提前24小时,使用“威楚报备”小程序进行报备,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3.司法部在报名系统中增设“应试人员每日健康打卡”功能,所有考生应当于考前7天(9月10日)起,每日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并登 陆网站完成信息填报。考前7天应无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无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密切接触史。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楚雄州司法局(0878-3011139);

4.所有考生在备考期间,应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在考前7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相关管控措施证明;

5.考试当天,所有考生必须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和电子版均可)、“云南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黄码和红码不得进入考点;

6.所有考生应当配备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要摘除口罩外,应全程佩戴口罩;

7.所有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入场要求,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经防疫评估后,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8.所有考生考前要密切关注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公告通知以及楚雄州司法局的公告和信息提示,按要求做好防疫准备。

 楚雄州司法局

2022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