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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99W-/2021-1019002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楚雄州公安局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7-01-25 11:05:38 文  号:
标 题:
楚雄州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楚雄州公安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规定,州公安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政府信息 公开条例》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2016年,州公安局按照国务院、省、州的部署,信息公开工作着眼巩固基础,探索创新,努力实现稳步提高,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旦”教育实践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开展调查研究、规范行政许可,呈现出领导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势。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及政务信息发布等工作运作更加顺畅、开展更加有序。

(一)组织保障。参照云南省公安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组织形式,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州公安局成立了由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赵树礼任组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柳思平任副组长,各支队、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警令部,负责日常的具体工作,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以最大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最细致的工作来确保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在州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和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办事程序、部门文件等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和微博及时发布有针对性的预警信息和安全防范知识;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充实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通过网络、报刊、广播和电视等多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外,还在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发布重点工作通报,丰富了与公众生活联系密切的重要信息、网上办事等功能,有效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组织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基础性工作。一是重新编制了《楚雄州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楚雄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通过“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二是做好财政性资金的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度楚雄州公安局决算、2015年楚雄州公安局决算、“三公”经费决算,2015年楚雄州公安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使用情况;三是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的工作机制,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对主动公开信息以全文电子化公开的形式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四是对涉及本部门职能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了全面梳理,凡是应当公开的事项,都列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楚雄州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行政职权的实际运行情况,组织绘制了主要行政职权的流程图。认真开展政府信息清理,严格履行信息审核、发布程序,及时公开各类信息,有力地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高效开展。

(四)公开内容。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进一步推进涉及公众性、公益性、公权性政府信息的全面、及时公开。州公安局在职责范围内,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机构及主要职能,行政法规、规章和公文,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五)规范行政许可。2016年,州公安局继续清理政务服务项目,保留项目15项,下放项目9项,并将保留和下放的政务服务项目按照便民原则,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并逐项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并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意见箱、党政网和门户网等形式将各部门政务项目的办理权限、办理程序等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2016年,州公安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按信息类别看,公开指南1条,占总数的1%;公开目录1条,占总数的1%;业务及服务7条,占总数的7%;公从监督2条,占总数的2%;动态信息86条,占总数的86%;年度报告1条,占总数的1%。

(二)公开形式。一是互联网公开,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楚雄州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楚雄州公安局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目前无人通过“依申请公开专区”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公众查阅点。州公安局在相关业务部门对外办证窗口设置了集中查阅点,并组织人员认真做好公开信息的送交工作。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在派出所、办事窗口等区域设置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等资料,并通过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各种方式公开信息。三是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州公安局积极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及时公开州公安局重要工作信息和取得的工作成效,发布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有效提高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较好地服务了社会公众。2016年,州公安局共进行重要事项公示5篇条,重点工作通报116篇条,政府信息公开98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州公安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楚雄州政府门户网站和电话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本年度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16年,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解答平台,解答群众通过政府信息网站咨询公安业务和工作情况等问题12条,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理96128专线转接电话15次,群众满意率为100%,没有收到群众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政务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二)没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三)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没有收费。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在工作中积极体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理念,主动与申请人沟通,了解情况,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想方设法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受到群众好评。2016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州公安局少数部门领导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够,责任心不强,能公开就要公开的理念有待进一步增强。

2、落实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不够主动。

3、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还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加强督促检查和责任落实。通过抓好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增强局直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得到落实。

2、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执法依据、办事程序和相关政府信息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大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网上交流相结合,促进公安机关工作公开透明运行,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各项警务工作的促进作用。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进一步加大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力度,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同时,充分利用电子“楚雄公安”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的传播优势,主动推送应予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附:楚雄州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