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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xxgk/2017-0925066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7-02-14 08:23:00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解读《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印发了《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楚政通〔2017〕4号),以下简称《实施计划》。为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计划》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计划》编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09年9月国家印发了《全民健身条例》,为了认真落实好条例的具体内容,国务院于2011年2月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并明确每五年为一周期印发全民健身计划,省州市县相应印发当地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我州于2012年2月印发了《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五年来,国家和省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实施,推动了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推动了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和全民健身组织建设,增强了全民健身意识,有效地促进了“十二五”体育事业尤其是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高全民族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国务院于2016年6月印发了《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省政府于2016年12月印发了《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云政发〔2016〕112号)。楚雄州制定《楚雄州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是我州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和《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具体举措,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州全民健身事业发展,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高全州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实施计划》对2016年至2020年未来五年全民健身事业提出了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和工作保障,为我州“十三五”时期开展全民健身工作指明了方向、勾画了蓝图。
  二、《实施计划》明确的发展目标
  全民健身是全体人民增强体魄、幸福生活的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涵,是每一个人成长和实现幸福生活的重要基础。《实施计划》提出到2020年,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群众身体素质不断提高,生活方式更加健康文明。建设和完善覆盖城乡的设施完备、组织活跃、丰富多彩、具有彝州特色,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满足多层次、多样化体育健身需求。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更加明晰。
  三、《实施计划》明确的主要任务
  (一)弘扬体育文化,提高全民健康意识。树立“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的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发挥体育健身对形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作用,树立人人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重规则、讲诚信、乐分享的良好风尚。
  (二)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丰富多彩的健身平台。学校大力开展体育活动和校园足球、校园篮球活动,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能有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广泛举办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和比赛。支持社区利用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推动残疾人体育康复和健身活动广泛开展。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传承和发展。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航空、航模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健身操舞等传统项目和民族民间运动项目。
  (三)加强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体育保障条件。围绕城市15分钟体育健身圈场地建设,在县城所在地利用公园、河道等条件建设不少于3000米的健身步道2—3条,新建城市居民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套体育健身设施。实现全州所有乡镇所在地、行政村和50%居住户在50户以上自然村建有一块篮球场或全民健身设施。各县市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80%的乡镇、60%的行政村建有老年人体育活动场所,“十三五”末,全州新建州全民健身中心1个,公共体育场2—3个,县级体育馆达到9个,所有乡镇、村建有全民健身场所,人均占有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
  (四)完善和改革体育社会组织,激发全民健身活力。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政社分开、管办分离,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推动其社会化、法治化、高效化发展,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发挥各级单项体育协会、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作用,创新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模式,推动州、县两级国民体质监测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的建设,使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及以上水平的人数比例超过90%,其中优秀标准人数比例超过10%。
  (五)发挥全民健身多元功能,促进全民健身融合发展。发挥各级全民健身工作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结合“健康中国2030”发展战略,推动全民健身事业与教育、科技、卫生、旅游、养老、助残、农业农村、精准扶贫等事业的融合发展。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活动、体育竞赛表演活动、体育场馆服务、体育培训与教育、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发展规模。
  (六)开展大众体育交流,引领全民健身开放发展。继续举办好 “格兰芬多国际自行车节”楚雄站比赛、楚雄青山湖环湖自行车赛、以及篮球赛、羽毛球比赛、乒乓球邀请赛、跆拳道邀请赛等品牌赛事,将其推向省内外,提升彝州影响力;每年引进或举办3-4次单项性全国、全省的全民健身活动和体育竞赛。
  四、《实施计划》明确的主要措施
  (一)大力夯实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为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提供条件
  建设好州全民健身中心,使之成为集市民健身、休闲、消费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并优化楚雄州民族体育活动中心内场馆布局,提升州级体育场馆功能。选择有条件的2-3个县建设公共体育场。在县城和乡镇(社区)所在地建设100个小型全民健身场所,在村所在地和住户在50户以上自然村建设1000个体育设施。在城市社区、乡镇建设拼装式游泳池、笼式球场、五人制足球场等中小型场地,满足各类人群健身需求。
  (二)大力举办各类人群体育健身活动,为全民健身提供服务平台
  打造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工程”品牌。《实施计划》提出要实施“七彩云南全民健身活动示范工程”,做好“ 一地一品”“ 一行一品”体育健身赛事活动,打造元旦穿城赛跑、楚雄青山湖环湖自行车赛、我爱足球周末足球赛、大众篮球争霸赛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品牌赛事活动。大力发展城乡体育,加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和职工体育,挖掘、传承和推广好民族民间体育,坚持每4年举办一次全州中学生、少数民族、残疾人、老年人运动会,坚持每2年举办一次青少年单项运动会,建立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新建一批适应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体育设施。
  (三)推进全民健身网络建设,为全民健身提供组织保障
  “十三五”末,建立州社会体育指导中心1个,县级社会体育指导中心10个,县级体育场馆管理单位10个,80%以上行政村建有体育健身活动点,州、县市、乡镇有体育协会、单项运动协会、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等体育社团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推进体育社团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和志愿服务长效化、健身指导服务便民化。
  (四)推动全民健身多元发展,形成全民健身服务新常态
  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服务信息化机制,进一步促进全民健身多元化发展,促进体育与文化、卫生、教育、旅游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发展康体运动、康体医疗、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旅游等体育服务业。进一步推进全民健身服务业向市场化迈进的步伐。
  五、《实施计划》的各项保障机制
  一是落实政府“三纳入”,即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二是建立全民健身评价、宣传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指导标准,搭建“互联网+”宣传平台,普及、推广体育健身知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体育的良好氛围。三是规范全民健身法制保障机制,依法治体、依法行政,监管好高危体育项目的运营,维护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建立好人才培养机制,加大对全民健身工作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民体质监测人员、健身服务管理人员、青少年和老年人体育工作者等全民健身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
  六、《实施计划》的组织实施
  为使《实施计划》落到实处,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相关工作特别是各项保障政策。社会组织可在日常体育健身活动的引导、培训、组织和体育赛事活动的承办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全民健身工作格局。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发布本地《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做好任务分工和监督检查,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