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政办通〔2008〕3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2007年全州流通服务业发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实施“活商”战略,进一步推进《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的决定》(楚政发〔2006〕35号)实施步伐,抓规划,建市场,促流通,紧抓进出口,努力提升利用外资和“走出去”水平,促进了全州流通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签订的年度流通服务业发展责任目标考核责任状和奖惩考核办法,结合2007年度实际完成情况认真组织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及奖励兑现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标完成情况
2007年度主要考核工作情况、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流通服务业增加值、上缴国家税收、上缴地方税收、吸纳就业人员、进出口总额6项指标,具体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74.24亿元(10县、市合计,下同),为州下达目标72.49亿元的102.4%。
(二)流通服务业增加值完成32.82 亿元,为州下达目标30.89亿元的106.24%。
(三)上缴国家税收完成6.49亿元,为州下达目标4.89亿元的132.6%。
(四)上缴地方税收完成5.33亿元,为州下达目标3.2亿元的166.6%。
(五)吸纳就业人员完成132348人,为州下达目标117148人的112.98%。
(六)进出口总额完成4643万美元,为州下达目标6065万美元的76.55%。
二、兑现奖励
根据州人民政府2007年度下达的流通服务业发展责任目标,经考核,具体兑现如下:
(一)县、市兑现奖金 35万元
元谋县4万元 姚安县4万元 楚雄市4万元
双柏县3万元 牟定县3万元 大姚县3万元
南华县3万元 禄丰县3万元 永仁县3万元
武定县3万元 楚雄开发区2万元
(二)州商务局6万元 州供销社3万元
(三)州加快流通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6万元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