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9-0213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9-02-13 08:28:37 文  号:楚政办通〔2019〕5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9年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9-02-10 08:34:38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2019年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楚雄州2019年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2019年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扎实抓好稳收支保三保工作,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州人代会确定的计划目标和州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结合全州财税收支和保三保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一)年度目标

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9年人代会目标为91.9亿元,增长6%;政府工作目标为92.8亿元,增长7%;专项行动目标为93.6亿元,增长8%。

其中:税务部门征收的税收65.5亿元,税务部门和财政部门征收的非税28.1亿元。

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年人代会目标为289.7亿元,增长5%;政府工作目标为295.2亿元,增长7%;专项行动目标为297.9亿元,增长8%。

3. 向上争取转移支付。2019年人代会支撑目标为180亿元,增长12.5%;政府工作目标为190亿元,增长18.8%。

4. 民生投入方面。2019年分别占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人代会目标、政府工作目标的75%以上,即分别为:217亿元、221亿元。

5. 财政八项支出方面。2019年财政八项支出支撑人代会目标、政府工作目标分别为14%、15%。

6. 保三保方面。2019年做到工资及时足额发放,机构正常运转、个人民生足额保障。

(二)季度目标

收入分季度目标情况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9年安排

总量(亿元)

30.1

53.6

76.4

92.8

进度%

32.8

58.3

83.1

100.9

增幅%

12

6

6

7

分部门

税务部门税收

总量(亿元)

15

30

48.5

65.5

进度%

22.9

45.8

74

100

税务、财政部门非税

总量(亿元)

15.1

23.6

27.9

28.1

进度%

53.7

84

99.3

100

分县市

楚雄市

进度%

31.8

58.3

83.1

101

双柏县

进度%

30

58.3

83.1

101

牟定县

进度%

36

58.3

83.1

101

南华县

进度%

36

58.3

83.1

101

姚安县

进度%

36

58.3

83.1

101

大姚县

进度%

35

58.3

83.1

101

永仁县

进度%

35

58.3

83.1

101

元谋县

进度%

39.5

58.3

83.1

101

武定县

进度%

37

58.3

83.1

101

禄丰县

进度%

35

58.3

83.1

101

支出分季度目标情况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9年安排

总量(万元)

99

175.1

244.3

295.2

进度%

34.2

60.5

84.4

101.9

增幅%

10

5

5

7

分县市

楚雄市

进度%

34

60.4

84.3

101.9

双柏县

进度%

35.5

60.4

84.3

101.9

牟定县

进度%

38

60.4

84.3

101.9

南华县

进度%

34.6

60.4

84.3

101.9

姚安县

进度%

34.6

60.4

84.3

101.9

大姚县

进度%

34.6

60.4

84.3

101.9

永仁县

进度%

34.6

60.4

84.3

101.9

元谋县

进度%

34.6

60.4

84.3

101.9

武定县

进度%

34

60.4

84.3

101.9

禄丰县

进度%

34

60.4

84.3

101.9

向上争取分季度目标情况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9年

进度(%)

58

68.8

83.7

105.6

金额(亿元)

104.4

123.9

150.6

190

增幅(%)

13

10

10

18.8

分县市

楚雄市

进度%

58

68.8

83.7

105.6

双柏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牟定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南华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姚安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大姚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永仁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元谋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武定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禄丰县

进度%

58

68.8

83.7

105.6

民生投入分季度完成情况及目标表

一季度

上半年

三季度

全年

目标(亿元)

74.2

131.3

183.2

217

占支出比重%

75

75

75

75

财政八项支出分季度目标情况表

一季度

二季度

三季度

四季度

2019年安排

总量(亿元)

79.1

139.9

195.2

231.7

占比%

79.9

79.9

79.9

79.9

(三)目标要求。一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各级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二是以“三保一防一守”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防风险、守底线”为总体工作要求。以“六保”即“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保付息、保配套、保应急”为预算编制顺序和原则。切实解决当前财政工作中存在的“收入增长难、支出增长难、保障平衡难、债务风险防控难”的问题。在“财源培植、收入征管、向上争取、风险防控、协调保障、精细管理、资金监管”方面全面提升管理与服务能力水平。三是财政收入、支出、向上争取、八项支出、民生投入等重要指标,按照“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高于上年、高于滇中、高于全省,高于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高于省下达目标”;“在全省16个州市中进位、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进位”;“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的要求进行努力。四是按照“以周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总体部署,收入、支出上既要确保完成年度目标,又要确保在关键节点保持一定增幅和排名。

二、行动内容

(一)狠抓收入目标实现和均衡入库,全力增加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切实提高财力质量

1. 细化任务分解,按月明确任务。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财政收支计划的通知》,一是州税务局、州非税局于2月上旬前将任务分解到州级各征收机构和各县市征收部门。二是各县市人民政府于2月上旬前将任务分解到各征收机关和各乡镇。三是州财政局根据季度目标任务,结合县市近年入库实际情况以及收入均衡入库要求,提请州人民政府按月向州级各征收机关和各县市下达月度目标任务,其中:1月下达1月、2月和3月任务;4月下达4月、5月和6月任务;7月下达7月、8月和9月任务;10月下达10月、11月和12月任务。(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非税局,10县市人民政府)

2. 强化协调分析,加强督查通报。一是健全部门联动征管机制,突出政府高位协调,加强重点税源监控。二是强化收入分析,按月进行分析预测。其中:州级财税收入协调分析会,年度内每月召开一次,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州非税局参加;全州财税收支协调分析会,年度内1月、4月、7月和10月召开,州县政府、财政、税务和州级有向上争取资金任务的部门参加。三是对年初税源预算进行动态监控,对可能存在收入缺口或不确定的税源,及时做好应急预案和填平补齐措施。四是根据细化分解的财政收入任务和按月下达的收入计划目标,强化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督查。(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非税局,10县市人民政府)

3. 加强收入质量监控,切实提高财力质量。一是通过全面梳理,对全州税源结构进行分类,梳理出基础性税源、可持续税源、新增税源和一次性税源。二是做好对国家税制改革的研究,有预见性地提出国家税制改革对我州收入带来的影响。三是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财政收入质量核查,确保收入数据客观真实,严禁虚收空转、收“过头税”等。四是实行收入质量对标管理,及时通报收入质量考核排位情况,对排位靠后的县市,及时进行督导或约谈,做实财力质量,确保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控制在30%范围内。

4. 健全收入质量奖惩机制,激发各级积极培植财源。为激发各级政府主动培植财源、狠抓收入的活力和动力,破解州本级、县市、乡镇级财政收入增长瓶颈,做大做优财政收入,州级财政2018年至2020年执行“增收留用、税收增收以奖代补、税收占比提高以奖代补”三项政策,县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根据所属乡镇的财源及收入完成情况,细化政策措施,充分激发乡镇培植财源的积极性。(1)增收留用政策。以2017年税收收入为基数,2018年—2020年,依据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省级分享的税收收入和体制上解税收收入超基数增量部分,楚雄市留用80%,禄丰县留用85%,其余8个县市留用100%。若出现县市的省级分享税收收入低于2017年基数的,县市需上解该部分差额50%部分用于奖励其他县市超收部分,州级单独补助50%奖励超收县市。(2)税收增收以奖代补。执行《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以州、县、乡镇三级财政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中的税收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为基础分档计算奖补,州级按照省级计算奖补额下达到县市。(3)税收占比提高以奖代补。州级财政对全州10个县市中完成收入目标且提高税收占比的县市给予奖补。奖补额包括一次性奖补额500万元(税收占比提高到70%以上的县市)、税收占比提高奖补额(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补50万元)、税收占比高于县市平均奖补额或扣减额(每高于或低于县市平均占比一个百分点奖励或扣减50万元)。(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非税局,10县市人民政府)

5. 严格指标考核,实行经费财力奖补。一是对州级各征收机关将严格按照财政收入考核办法实行工作经费和综合绩效考核。二是对县市的考核将按照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并作为财力性转移支付计算指标,即:收入目标实现和均衡入库,增加财政收入税收占比,切实提高财力质量占25%;向上争取和支出总量及进度,加快做大支出,确保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占25%;债务风险防控,防控化解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占25%;财源培植和中期财政规划,确保“三保”,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保障占25%。(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税务局、州非税局,10县市人民政府)

(二)狠抓向上争取和支出总量及进度,全力加快做大支出,确保财政支出对稳增长的支撑

1. 确保目标实现。按照“以序时进度为标准,以均衡支出为原则,努力提高一、二季度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降低第四季度和12月份一般预算支出比重,降低一般预算结余,提高财政预算支出执行效率,及时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工作要求,确保支出总量及进度的实现。(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2. 加大向上争取。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争取上级补助任务的通知》明确的目标任务,《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力度的通知》(楚办字﹝2016﹞10号)提出的具体要求,全力完成年度向上争取资金目标任务。(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1)强化争取资金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和县市作为争取项目资金的主体责任,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主动作为、积极协调,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入库工作,既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协调沟通,更为重要的是要做好高质量的项目储备与上报工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全力投入到争取项目资金工作中,形成全州上下合力向上争取支持的氛围,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2)强化按月向上汇报制度。各部门和各县市结合本部门、本县市实际,制定完善向上汇报制度。各部门和各县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领导每月至少带领有关人员到省级对口厅局汇报一次。一方面,主动汇报项目前期情况,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另一方面,及时了解掌握上级资金的投向和支持的重点领域,以便更有针对性地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加强向上争取资金督查。为强化各部门责任主体意识,便于各部门及时掌握完成争取项目资金任务情况,州政府督查室将认真落实好争取资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将各部门和各县市的争取资金情况进行排名,及时在全州进行通报,建立完成任务倒逼机制,督促各部门重视抓好争取项目资金工作。

(4)严格向上争取考核奖补。一是严格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经费考核安排暂行办法的通知》(楚政通〔2010〕84号)的规定,对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由州政府进行通报表扬,并兑现相应的工作经费,对未完成考核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问责。二是加大综合绩效考核分值。州综合绩效考评办要将向上争取项目资金任务列为综合绩效考评指标中的一项重要指标,对主要争取项目资金部门要加大考核力度。在2019年及以后的综合绩效考评分值设定上规定下限,并逐年提高分值。三是对有任务的部门,如年度不能完成争取任务,还将对其下年度公用经费安排按照比例给予最高10%的压缩(完成率未达85%扣减10%;完成率85%至90%扣减8%;完成率90%至95%扣减5%;完成率95%至100%扣减3%)。四是对没有下达争取资金任务的一级部门,如不能争取到资金或争取到资金较少,将对其下年度公用经费安排按照比例给予最高10%的压缩。

3. 规范和做实财政支出。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严格对财政资金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杜绝从总预算会计核算角度已进行了列支,但实际资金沉淀到了财政专户或单位专户的“库款搬家”“以拨作支”问题。(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1)及时下达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各部门要按照州人代会后下发的《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安排2019年财政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将州级项目支出在2个月内安排下达完毕。同时,要按时下达上级专项资金,对敏感性资金按“文不过夜”进行处理下达;对已经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必须在收到预算指标文件5个工作日内下达;对尚未明确具体项目和单位的上级专项资金,必须在收到预算指标文件15个工作日内下达。

(2)强化部门作为预算执行主体责任。一是各级政府督查室和财政部门要加强督查通报,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形成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紧密配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保持合理支出进度。二是加强库款调度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库款调度支持,督促县级认真清理消化借垫国库资金等不合理因素。三是年度内选择6月9月和11月州级各预算单位的支出进度进行重点考核,如达不到序时进度,将对其下年度公用经费安排按照比例给予最高10%的压缩(每一个点扣减3%、4%和3%)。

(3)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把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作为当前改进和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弥补财政收支不平衡形成的缺口的有效措施。一是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必须无条件交回财政进行统筹使用,对2017年和2018年形成的净结余也必须交回财政。二是对未满2年的结转资金,同级财政可在不改变资金“类”级用途的基础上,调整用于同“类”级支出科目下的其他项目。

(三)狠抓债务风险防控,全力防控化解规范政府隐性债务,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1.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是做好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各县市的政府债务余额要严格控制在批准的政府债务限额内,对政府债务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政府债务的动态监测预警工作。二是要做好2019年政府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各县市要通过控制项目规模、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引入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债务风险。对于列入风险预警提示地区的县市,要积极筹集资金,完成2019年政府债务风险化解的目标任务,未被列入风险预警提示的地区要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以后年度不得进入风险预警名单。三是要履行好政府债务偿还的主体责任。对于系统内的政府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各县市人民政府作为债务偿还主体,要及早进行谋划,做好筹集到期政府债券资金本息偿还工作,严禁逾期支付到期的政府债券本息。四是要加强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对于转贷到各县的政府债券资金,要按照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五是要做好新增债券项目争取工作,通过大力争取置换到期政府债券,对当年到期的债务进行置换,切实减少财政付息支出、降低债务成本;大力争取新增债券,切实解决好楚雄州重点项目投入需求。六是高度关注原政府债务中的或有债务,督促部门积极偿还。(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2. 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防范财政风险,避免风险集中爆发。一是规范政府融资举债行为,严禁违法超限额举债或违规提供担保。全力做好对政府专项建设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政府性融资的清理,搞清政府偿还责任,防范政府财政风险。二是做好隐性债务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隐性债务月报告制度和到期债务偿还预警通报制度,提前做好偿债风险应急预案。同时按照10年内完成隐性债务化解工作的总体目标,把握化债工作推进进度,确保2019年隐性债务化解目标的完成。三是执行好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好政府债务风险分类处置指南,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好债务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的职能,部门间互通有无,共同做好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四是做好债务风险的排查和处置工作,各部门、各县市对于部门、管辖范围内的政府债务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早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早谋划早处置,从源头防止隐性债务风险的突然爆发。(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有关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3. 加快推广PPP模式。加快推广PPP模式,创新投融资模式,把“投、融、建、管、营”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好以土地为主的资源作用、特许经营权的作用、政府性资产的作用、规划等软资源的作用,力争准公益性、竞争性、经营性项目实现资金本息全覆盖,力争让项目自求资金平衡,不新增政府性债务负担,切实增强我州融资的可持续性。进一步加大对PPP模式的研究和推广,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政策,精准把握实质,把PPP模式应用好,鼓励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积极参与楚雄州以“五网”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四)狠抓财源培植和中期财政规划,全力确保“三保”,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基本民生保障

1. 大力培植税源。通过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加强财税金融政策宏观引导,积极整合资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巩固提升“两烟”等主体税源,提高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第三产业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骨干企业为核心,以优势资源为纽带,以名牌产品为龙头,支持重点产业、重点招商、滇中产业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增强经济发展“造血”功能和财政增收后劲;通过预算安排、盘活存量、整合专项、招商引资、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等措施,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推动重大项目实施。(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2. 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主动适应新常态,由政府主导的直接投资向政府资金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形成投资转变,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把政府力量和市场力量精妙结合起来,把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把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股权和债权、表内和表外有机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最大限度争取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参与到楚雄州经济建设中来。出台《楚雄州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实施意见》和《楚雄州财政产业专项资金股权投资管理办法》,设立楚雄州产业发展基金。(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3. 继续推动专项资金改革。切实解决好当前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专项资金零碎分散、“集中财力办大事”效果不明显的问题。今年,一是将全力推进执行好《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楚政通﹝2016﹞14号),即《楚雄州州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楚雄州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实施方案》、《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改革的意见》和《楚雄州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专项资金管理改革工作,按照“对现有专项支出进行清理→压缩归并(撤销一批、压减一批、归并一批、下放一批、调整一批)→形成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的转移支付分类(扩大一般、压缩专项)”的分配思路,进一步明确“州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等;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一致;清理整合与规范管理并重;创新管理与公平竞争同步;公开透明与提升绩效并行”的州级专项分配原则。二是全面落实中办、国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会挂钩事项》,出台楚雄州实施意见。(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4. 继续编制中期财政规划。为解决好楚雄州财政收入潜在增长率下降,与支出刚性增长矛盾进一步加剧,难以集中财力解决全州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现行支出政策短期化倾向严重,支出结构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实现跨越式发展包袱沉重;部门规划与财政规划衔接不够,缺乏前瞻性和大局观,不利于预算统筹安排等问题,继续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将年度预算置于中期财政规划的约束下,提高政府及部门工作的前瞻性,保障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实现中长期发展目标。在编制2019年预算时同步推进《楚雄州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5. 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通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收入费用、运行成本、现金流量等财务信息,为政府相关决策作参考。编制好《楚雄州2018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本级及10县市)》。(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州直各部门,10县市人民政府)

6. 全力落实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各县市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财力统筹,在充分挖掘自身财力、做大做强财政收入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年度预算、切实调整支出结构、统筹各方面财力,切实兜住“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确保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平稳实施,切实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一是严守“三保”底线。严格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基本顺序安排各级预算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性支出,要保障国家和省出台的工资政策,并首先保障教师、离退休等特殊群体,再保障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最后保障机关公务员。各级政府必须首先确保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工资津补贴等“三保”政策,再视每年工作实绩和财力条件确定奖励政策是否发放及发放额度,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自行负担,不得挤占“三保”预算财力。严禁利用借款或债券资金安排工资、基本运转或以人员家庭为补助对象的基本民生支出,严禁挪用工资津补贴资金偿债或建设项目。二是压实“三保”责任。各级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结构、挖潜力,通过调减“三保”以外其他支出、加强统筹非税收入、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政府性基金和国资预算、新增债券和专项资金置换财力、盘活存量资金、严控财政供养人员等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工资津补贴政策落到实处,确保不出现拖欠。除应对突发事件支出外,对按照国家和省保障范围、标准确定的工资津补贴等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县市,一律不得安排资金用于其他支出事项。州政府履行下管一级责任,在保障州本级工资及养老金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通过加大对下转移支付、提前调度资金等措施,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存在困难的县给予支持。高度关注财力较为困难县市的运转,要求和监督县市采取措施,通过压缩支出、盘活存量、减少预留、增加收入计划等,确保“三保”保障的落实。三是强化库款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全面清理整治违规出借国库资金,重点整治违规出借国库资金偿还债务、垫付项目资金等问题。严格控制国库暂付款事项和规模,建立对国库违规出借资金的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州级财政加强工资发放监测,对县市库款紧张可能影响工资发放的,通过提前库款调度等帮助县市渡过流动性困难。

7. 强化“三保”支出保障情况动态监控。在预算编制阶段,规范各级政府预算编制质量审核、督导和考核激励机制,主要监控县级财政部门是否统筹财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三保”支出,积极落实保障责任。在预算执行阶段,主要监控“三保”支出预算调整保障情况,“三保”支出是否按照预算安排和进度有序支出。在财政决算阶段,主要考核评价“三保”支出最终落实到位情况、保障标准及来源结构。强化地方财政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各县市财政部门要定期如实向州财政局反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州财政局要逐县分析“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障情况,对“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落实不力的要及时向州委、州政府报告,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由州政府对问题严重的县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

8. 开展“三保”专项审查和监督。州财政局对县级财政预算实施备案管理和严格审查,逐县分析按照国家和省保障范围和标准确定的工资津补贴等“三保”落实情况,对财政困难或管理不规范容易出现风险的县市实行“重点关注名单制”,确保县级将保工资等“三保”支出优先纳入预算。由州财政、人社部门负责对县市保工资发放工作进行业务督查考核,督查考核结果作为州对县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按照要求落实“三保”责任的,采取通报批评、督促调整预算等方式予以纠正。不及时纠正的,依法按照程序提请或督促提请撤销批准预算的决议。各地对挪用转移支付资金导致未及时足额履行“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责任、违背预算安排基本顺序,向上级甩“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硬缺口的县市,州级实施不救助原则,对有关地区按照规定启动财政重整程序,并追究其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责任。(牵头部门:州财政局;责任单位:10县市人民政府)

三、行动步骤

第一阶段:任务分解阶段(2019年1月底前)。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明确职责任务,逐项分解责任,制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第二阶段:执行落实阶段(2019年1月至12月)。州财政局、州税务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围绕确定的重点任务和自行确定的工作任务,加强领导、积极作为、狠抓落实,高效优质地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阶段(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全面考核总结“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完成情况。

四、行动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成立由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赵克义任组长,副州长、州财政局局长李林波、州政府副秘书长李永军、州税务局局长张勇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楚雄州稳收支保三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指导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财政局,具体承办综合协调、宣传督导、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坚持以上率下,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分工范围内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对单位和县市的督导检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抓总,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承办人员要积极推进,做到责任分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细化到人。

(三)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环节控制。实行月报制度,每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进展情况,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建立工作反馈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通报反馈、协调解决,确保整个行动高效、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