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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02_/2017-1020055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文件 发布日期:2010-09-01 14:43:00 文  号:楚政办通〔2010〕8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省级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成文日期:2010-07-07 16:31:08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度省级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的意见》(云政发〔2009143号)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意见》(楚政发〔201010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和竞争力。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云南省旅游局《关于下达2010年度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云质监局发〔201047号)要求,楚雄州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被列为2010年度云南省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之一。这是省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我州政务接待工作的肯定,也是推动提升我州服务业规范化、标准化、上水平的一次难得机遇。为进一步做好试点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抓好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服务业作为现代经济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产业,是经济发展、生产力提高和社会进步的必然结果。在全球呈现由工业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迅猛转变的发展趋势中,加快政务接待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是推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打造活力楚雄、构建和谐彝州、建设滇中特色旅游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2012年举办第27届国际茶花大会筹备工作的需要。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灵活性要求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确保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实际,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政务接待服务标准编制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以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政府推动,部门联合,企业为主,有序实施”的原则,认真组织做好政务接待服务标准编制工作。

(一)标准的制定与行业发展要求相结合。实施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将对全州服务业规范化建设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要紧密结合我州建设滇中特色旅游城市、发展第三产业的实际,按照突出彝州特色,热情礼貌,适度得体,周到节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服务行为,打造良好环境的要求,认真做好标准的制定和编撰工作。

(二)标准实施与规范行业行为相结合。要通过制定实施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充分发挥标准化对推动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着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标准的实施效果评价与持续改进相结合。标准化的最终目标是让各项活动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和程序化,从而建立推动工作的最佳秩序。要通过对实施效果的评价,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修订完善标准,改进实施办法,不断提高政务接待服务标准的执行效果。

(四)形成具有行业特点与优势的服务品牌。坚持把创建服务品牌作为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目的来抓,结合彝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积极引导全州服务行业逐步向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的方向迈进。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根据云质监局发〔201047号文件要求,为确保项目试点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州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楚雄州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协调推进项目试点工作。

    长: 杨元茂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段福华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唐聆燕  州接待处处长

               州质监局局长

         李玉林  州旅游局局长

    员:思显龙  州接待处副处长

        包继文  州旅游局副局长

        翟开富  州质监局副局长

    罗志清  州发改委副主任

        周建琼  州财政局副局长

    普联珊  州卫生局副局长

        施怀祥  州公安局副局长

        谭学超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      州质监局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办公室,项目工作推进办公室设在州接待处,由唐聆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标准编制办公室设在州质监局,由黄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确定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具体目标、工作方案、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统筹做好标准的编制工作;协调相关部门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督促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认真做好标准的宣传培训,组织抓好标准的实施验收。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州接待处主要负责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的申报、组织实施和评估验收工作;州质监局主要负责统筹做好政务接待服务标准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标准的宣传、实施、评价、验收工作;州旅游局主要负责协调指导5家试点单位建立服务标准体系,提供试点单位服务制度资料,协助做好标准的宣传和实施工作;州发改委主要负责做好试点单位的项目立项和申报工作;州财政局主要负责项目配套资金补助的申报和划拨工作;州卫生局、州公安局、州食品药品监管局主要负责根据各自工作职能职责,提供对宾馆酒店的规定和要求材料,协助做好标准的编制工作;试点单位主要负责按要求做好标准的编制、宣传和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联系人姓名、性别、职务、联系电话于 2010 7 30 日前 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项目试点单位是:雄宝酒店、州宾馆、锦星酒店、永兴酒店、彝人古镇大酒店。项目试点实施计划时间为 2010 7 1 2011 11 30 。楚雄州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完成,政务接待服务标准经省评审验收组审定认可合格后,州人民政府将予以总结表彰。

附件:楚雄州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OO年七月七日

 

附件

楚雄州政务接待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州接待处

积极按试点要求上报各种材料,建立健全政务接待服务标准体系,组织标准的实施和改进,完成试点预期目标、时间进度、阶段工作规定,圆满完成试点评估验收工作。

州质监局

积极协助州接待处完成标准体系建设,组织、帮助相关单位标准编写;开展标准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开展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评价,协助完成试点验收工作。

州旅游局

1. 积极协助组织5家试点单位宾馆、酒店建立服务标准体系,组织开展标准的试点工作;

2. 2010 8 30 以前,提交标准编写组5家试点单位服务制度资料;

3. 协助做好各阶段试点工作;

4. 协助做好标准贯彻、培训、实施与完成试点工作。

州发改委

1. 协助申报单位项目立项;

2. 协助做好申报单位资金申报,申请工作。

州财政局

按规定做好省级财政对试点项目按《云南省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经费补助,根据省级下达的经费情况,按1:1:1的比例配套,申请经费下拨。

州卫生局

1. 2010 8 30 以前,按卫生职能要求,提交标准编写组对宾馆、酒店的要求;

2. 协助做好标准编写、贯彻,协助完成试点工作。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1. 2010 8 30 以前,按职能要求,提交标准编写组对宾馆、酒店的食品安全要求;

2. 协助做好标准编写、贯彻,协助完成试点工作。

州公安局

1. 2010 8 30 以前,按职能要求,提交标准编写组对政务接待安全保卫要求;

2. 协助做好标准编写、贯彻,协助完成试点工作。

试点单位

1. 积极协助做好标准体系建设;

2. 做好标准宣传、培训、贯彻;

3. 按要求认真做好示范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