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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0912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9-12 11:39:37 文  号:楚政办通〔2023〕31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9-11 11:40:29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9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互联网+医疗健康”部署要求,决定开展实施“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工作,实现群众看病就医“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最多付一次”目标,全面提升全州参保群众就医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持续推进民生实事、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我州实际,现就开展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在就医购药场景中引入“专属金融产品+医保线上支付”新型服务体系,为就医群众提供“信用+医疗”优质医保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对标先行城市实施路径和成功经验,通过引入银行提供专属型普惠金融信用产品,并搭建配套系统平台,打造全渠道全流程移动支付新模式,实现“先诊疗后付费”场景落地应用,推动个人信用管理、“互联网+医保”移动支付与医疗健康场景的融合,打通医保统筹基金报销、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信用就医额度支付、其他方式支付之间的信息壁垒,重塑就医购药业务付费流程,实现全渠道“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结算模式,有效解决参保群众就诊排队时间长、多次缴费等民生问题。在支持医保线上支付结算的同时,在参保群众授权的前提下,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校验参保信息获取专属信用额度,解决临时小额医疗资金可负担性问题,降低参保群众看病就医的资金压力,最大限度满足参保群众就医购药付费便捷性、便利性和可及性需求,构建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新型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建设,标准规范。信用就医平台建设由引入的合作银行负责搭建配套系统平台,开发建设全州信用就医统一基础平台,作为“先诊疗后付费”业务总入口,实现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试点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适配互通和数据实时交互,构建基于无感支付的信用就医新型服务体系。统一负责运维升级服务,做好风险预判和防范,指导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信用就医激活、运用、培训工作。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可及。推广实施信用就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把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作为落脚点,通过引入银行提供“专属型普惠金融产品+医保”线上支付模式,打通医保移动支付功能,重塑医疗付费流程,整合诊疗业务环节及付费环节,有效解决参保人看病就诊过程中反复排队缴费问题,全面提升我州参保群众就医便捷性、获得感、满意度。

(三)坚持试点先行,稳步实施。按照试点先行、确保效应、逐步推广的原则,选取州内有意愿、有基础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实施信用就医试点工作,开展先行先试,稳妥有序推进。系统运行平稳后有序向全州定点医疗机构推开,逐步拓展信用就医全场景运用,推进“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惠民举措在全州落地见效。

四、主要任务

(一)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州医疗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专属普惠金融产品+医保线上支付”新型模式,结合定点医院当前业务模式和信息系统现状,制定楚雄州可行的信用就医推进实施试点方案。

(二)签订信用就医合作协议。在考察学习先行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州医疗保障部门牵头,选择有条件开展相关业务、建设经验丰富、保障服务经费的银行作为战略合作银行,在符合银行相关内部规定的基础上签订业务合作协议和信用就医保密协议,选取有意愿、有基础的定点医疗机构启动实施试点工作,推进全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项目建设。

(三)搭建信用就医信息平台。根据建设方案和合作协议,由引入的合作银行负责提供专属型普惠金融信用产品并配合完成前期系统开发和平台建设工作,搭建信用就医信息平台,打通平台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移动支付中心的数据接口、数据交互和业务环节,并负责承担试点定点医疗机构HIS接口改造等相关系统建设费用。向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公开、免费和标准的系统对接接口,实现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云南省医保移动支付中心的有效对接,支持医保电子凭证校验参保身份、医保线上结算、信用就医购药等功能,确保所需数据及功能实现联动协同。

(四)部署定点医疗机构信用就医场景应用。按照信用就医系统主体框架建设部署要求,试点定点医疗机构要密切配合系统建设方完成HIS系统改造、环节优化及流程重塑,确保顺利接入楚雄州信用就医信息平台,并与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云南省医保移动支付中心联通运行。纳入试点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分两批完成系统建设部署,第一批次试点定点医疗机构于2023年9月30日前上线应用,第二批次试点定点医疗机构于2023年12月31日前上线应用。

(五)总结推广信用就医成效。适时总结评估信用就医有效做法,实际应用成效,不断拓展应用场景,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向全州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广“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新模式,让楚雄州参保群众看病就医享受更多的便利、实惠,打造优质医保服务品牌。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医保领域便民服务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州医保局,统筹推进“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实施中产生的问题和困难。

(二)明确责任分工。州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做好试点方案拟定、战略合作银行引入、合作协议签订,加强对合作银行的考核检查,为合作银行提供数据信息支持,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和引导工作。试点定点医疗机构按照信用就医信息平台要求提供运行所需资源,全力配合系统建设方完成流程优化及系统接口改造工作,加强宣传动员,提高群众使用率。合作银行提供信用就医信贷产品及配套系统的开发建设及运维升级服务,做好风险预判和防范,指导试点医疗机构做好信用就医激活、运用、培训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有关部门要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工作的重要意义和使用方法,大力推广信用就医模式应用,提升群众的知晓度和使用率,让参保群众会用、爱用、用好信用就医服务。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妥善回应公众关切,共同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附件

楚雄州“先诊疗后付费”信用就医试点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楚雄州人民医院、楚雄州中医医院、楚雄州妇幼保健院。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楚雄市人民医院、禄丰市人民医院、元谋县人民医院、元谋县中医医院、大姚县人民医院、姚安县人民医院。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元谋县元马镇卫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