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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3-0830005 公开目录:人事信息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3-08-30 10:07:07 文  号:楚政通〔2023〕26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代必洪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3-08-29 10:50:43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代必洪等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和禄丰、牟定、武定产业园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干字〔2023〕215号、229号文件通知,州人民政府决定:

代必洪 任楚雄州中医医院院长(五级管理岗位);

孟晓东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督查专员(副处级);

张炳亮 任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

杨 军 任楚雄州审计局副局长;

李绍琴 任楚雄州审计局总审计师(副处级);

何正海 任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李中才 任楚雄州第二人民医院院长、楚雄州精神病医院院长(六级管理岗位);

杨立欧 任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院长,州重点产业研究院院长(五级管理岗位);

李晓平 任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楚雄管护局(楚雄哀牢山国家管理局)局长(五级管理岗位);

郭志鑫 任楚雄州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彭 芳 任楚雄州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苏 荣 任楚雄州检验检测认证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

任职时间从试用期起计算。

 

 

楚雄州人民政府

2023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