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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2-1104001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2-11-04 08:52:55 文  号:楚政办函〔2022〕58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11-03 08:00:00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高新区管委会:

《楚雄州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云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2〕40号)精神,加快推进新形势下楚雄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科技创新为根本动力,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楚雄州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实的气象服务保障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立满足楚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气象现代化体系,气象综合服务保障能力较“十三五”大幅提升,气象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和应用取得新进展,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和均等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35年,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与国民经济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协同发展机制更加完善,监测系统更加精密,预报系统更加精准,气象服务覆盖面和综合效益大幅提升,全州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稳步提高。

二、提升气象科技创新能力

(三)加强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将气象科技创新纳入全州科技创新总体布局,在科技计划实施中支持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核心技术应用研究。大力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客观预报、气象服务中的应用,提升前沿技术研究水平,实现科技创新技术应用和成果产出。重点开展灾害性天气预报、人工影响天气、高原特色农业气象服务、生态环境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州教育体育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气象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和优化科技资源,推动气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加强集中科技攻关。完善气象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充分调动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建立气象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健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激励机制,加快科研成果向业务应用的转化。(州气象局、州科技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气象灾害防御支撑体系建设

(五)加快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楚雄州气象精密监测系统工程,优化气象监测站网布局,科学加密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建设2部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建设1部C波段天气雷达,实现天气雷达探测有效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成6要素区域自动站升级改造,按照平均间距5公里的要求规划布设一批地面自动气象观测站,形成陆空天一体化、协同高效的气象观测站网和综合应用体系。优化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冰雹、大风、雷电、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高精准预报能力。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气象综合预报预测业务平台,完善“1262”和“1221”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服务流程,努力提高强对流、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楚雄州气候异常。(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气象信息化水平。实施楚雄州智慧气象信息化工程,依托智慧楚雄信息化平台和部门共享大数据,建设州、县共用的楚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指挥系统。在确保气象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完善部门间气象相关数据交汇管理制度,推动气象信息开放和共建共享。强化新型气象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气象信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水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八)夯实气象发展基础。持续实施气象台站综合改造攻坚工程,开展重点业务基础设施升级和州、县市气象局综合气象业务平台建设升级;建设气象台站备份站;推进高质量气象台站示范化建设。(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九)增强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实施气象灾害精准靶向监测预报预警能力提升工程,健全分灾种、分重点行业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全方位提高气象风险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州、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和气象应急广播发布系统,完善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制度,推动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应急广播等技术手段在预警信息发布中的应用;推进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持系统,建立气象灾害鉴定评估制度。(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广电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高社会气象灾害应对能力。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纳入自然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和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压实各级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联动机制,统筹制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规程,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等制度。强化重大气象灾害应急演练、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抵御灾害的能力。依法做好对气候可行性论证的管理,健全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体系,强化重大工程建设气象服务保障。(州气象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应急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均等化的气象服务体系

(十一)提升智慧气象服务能力。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面向全社会防灾减灾主要领域,针对“暴雨、洪涝、雷电、高温干旱、冻害”等灾害,开发基于网格的影响预报和靶向预警系统,为社会提供“可视、直观、精细、智能”的智慧气象应用。(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气象为农服务水平。推动农业气象服务监测网和服务平台建设,围绕粮食、烟草、花卉、林果等重点领域,不断完善服务系统,扩大“直通式”服务覆盖面。发展分作物、分灾种、分时段、分区域的精细化、定制化高原特色农业生产气象服务。充分利用气候条件指导农业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做好农业气候资源、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等气象服务。(州气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烟草专卖局(公司),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推进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建立基本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建立保障公共气象服务体系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设覆盖城乡的气象服务体系;将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村建设行动,构建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增强农村、山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获取气象信息的便捷性,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州气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广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开展智慧旅游气象服务、精细化交通气象服务、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城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保障服务、能源安全气象预报预警服务、电网安全运行和电力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等,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气象服务需求。健全相关制度政策,促进和规范气象产业有序发展。(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和旅游局、州交通运输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科技支撑

(十五)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生态环境监测网建设,开展气候变化对粮食、水、生态、交通、能源等安全影响评估和研究;加强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利用工作,建立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普查、区划、监测和信息统一发布制度;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精细化监测、评估和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建立重点生态区域的气候变化、气候承载力和生态修复效果监测分析评估业务系统。(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强化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开展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等生态气象服务;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气象服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建立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打造全州天然氧吧、避暑旅游地、气候宜居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固定作业点、新型作业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云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物资保障基地,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重点生态区域开展常态化人工增雨作业,在粮烟主产区实施人工防雹作业,最大限度减轻冰雹等灾害损失。健全完善楚雄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应急局、州林草局,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打造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

(十八)优化气象人才发展环境。建立重点人才、业务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加快构建结构合理、梯次配备、有序衔接的气象人才队伍。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向导的气象人才评价体系,积极发挥岗位聘用的激励机制,吸引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气象工作,夯实基层气象人才基础。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对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州气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气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人才培训交流、科研项目、团队建设等经费支持力度,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能力。聚焦业务科技关键领域,强化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人才强基工程,构建结构合理的气象人才梯队。培育气象预报服务首席专家和综合气象业务带头人。(州气象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健全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体系,统筹做好资金、项目、用地等支持保障,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工作合力,着力解决影响楚雄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关键问题。气象部门要加强对本方案落实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十一)加强法治建设。严格执行气象法规、规章及其配套制度,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推进气象治理创新,依法履职,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强化标准应用实施。

(二十二)推进开放合作。深化与云南省气象局合作,发挥厅州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作用,全力推动楚雄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开放合作平台建设,推动气象部门与其他部门、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快气象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二十三)加强投入保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落实好与气象部门管理体制相适应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建立气象领域可持续的财政保障机制。

解读:解读《楚雄州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