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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810007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0日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成文日期:

解读《楚雄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近日,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楚政办通〔2021〕3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更好理解《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实施方案》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推进中央和各级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规范化、法律化。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提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2019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办发〔2019〕33号),从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六个方面划分中央财政事权、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地方财政事权,明确相应支出责任,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省以下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改革精神,更好引导和支持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0〕1号)。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7〕7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1号)精神,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州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州财政局会同州交通运输局在全面厘清现状、深入开展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报请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州委深改委会议通过,出台了《楚雄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主要是对交通运输领域州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划分,为全州交通运输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总体要求、权责划分、保障措施三个方面,核心是权责划分。“权责划分”部分,在严格落实中央和省级改革方案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我州实际情况,分别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领域的各级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目标要求”、“保障措施”两部分,在中央和省级改革方案总体框架下,进一步契合我州实际,突出权责对等,强化改革落实。主要内容包括:

(一)明确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践行人民交通为人民、遵循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律的原则,在国家和省改革方案框架内,合理划分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与现代财政制度相匹配、权责清晰与高效协同紧密衔接的划分模式,为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构建安全、便捷、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提供坚实保障。

(二)明确权责划分

根据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准确把握交通运输行业在全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中的先行战略地位,依据事权属性,明确“6+5”划分模式。“6”即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等6个方面;“5”即中央、省级财政事权、省级与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州级财政事权、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县市级(州以下)财政事权5个层级。中央财政事权严格按照国办发〔2019〕33号文件执行。中央与省级共同财政事权、省级财政事权按照云政办发〔2020〕1号文件执行。省级与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7项,州级财政事权6项,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8项,县市级(州以下)财政事权7项。

(三)明确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跟进、领会把握中央和省改革的政策动向,在省级细化实化改革任务和举措后,根据本方案及时研究制定我州具体落实措施,强化对改革任务进展情况的督查和评估。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履行好提供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二是严格支出责任。各县市、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按照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切实落实支出责任。对属于州级财政事权的,应由州财政承担支出责任,安排所需经费,不得要求各县市安排配套资金或提供经费支持。对属于县市级财政事权的,原则上由县市级政府通过自有财力安排,确保承担的支出责任落实到位。对下级政府履行财政事权、落实支出责任存在收支缺口的,上级政府可根据不同时期发展目标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三是强化统筹协同和绩效管理。要积极稳妥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交通运输领域相关改革工作有机衔接、整体推进、务求实效。要强化顶层设计,准确把握各项改革措施出台的时机、力度和节奏,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改进预算编制,完善预算决策程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盘活存量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和工作考核,着力提高交通运输领域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推进规范运行。各县市、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改革成果,全面系统梳理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相关法规制度,做好修订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方案有关要求,履行好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完善有关管理制度,把交通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落到实处,加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交通运输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