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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1-06230010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1-06-23 11:57:29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

解读《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背景。参保工作是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参保计划,特别是自2017年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来,参保率一直稳定在95%以上。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参保工作面临新的形势,主要体现在:一是人口流动和就业形态多样化对参保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新型城镇化深入推进,人口在城乡之间、区域之间频繁流动,新就业形态不断增加,参保工作必须适应经济就业发展新变化,为重点人群、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更好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二是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参保工作,必须更加注重提高参保质量,进一步规范基础信息采集、提高信息质量、统一校验规则,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参保,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三是近几年来,我州城乡居民参保率呈持续下滑趋势,2020年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94.81%,与《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规定的“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的目标差距较大。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规定了公民有依法参保的义务。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云发【2020】127号)和《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3号)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全民参保计划,进一步提高基本医保参保质量,努力实现《楚雄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规定的“全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的目标。

二、主要内容

《方案》分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方案》明确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覆盖全民、依法参保为目标,以完善经办管理政策为重点,以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为手段,强化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着力解决用人单位、职工和居民不能参保、不便参保、重复参保等问题,促进基本医保应保尽保,为推进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健康楚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工作原则。《方案》提出了四个工作原则。一是坚持政府主导,全面覆盖。强化县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乡镇(街道)、村(居)两委直接责任,健全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保的基本医保制度体系,增强全民参保意识,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坚持分类保障,精准施策。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人员参保缴费服务,对已脱贫人口、脱贫返贫人口、边缘易致贫户、特困、低保、丧失劳动能力残疾人严格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力争全员参保;对学生、新生儿、缴费中断人员等重点动员参保;对普通参保群众优化缴费方式,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主动参保。三是坚持优化服务,保障待遇。持续加强参保政策宣传,提升参保缴费服务便利化水平。四是加强信息支撑,提高质量。加强相关部门信息共享,不断清理重复参保,提升参保质量。

(二)工作任务。《方案》提出五项主要工作任务: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和全民参保计划库。二是精准施策,做好参保扩面工作。三是加强检查,依法依规强化职工参保。四是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推动居民参保。五是健全制度,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

其中,一是明确以所辖县(市)户籍人口和外地户籍长期居住人员信息为基础,通过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机制,精准锁定本地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中的未参保人群,形成本地区全民参保计划数据库。二是要全面落实持居住证参保政策,实现应保尽保。全州上一年度已参保人员续保率要稳定在98%以上。三是进一步明确了县市人民政府、医保、财政、税务、教育体育、乡村振兴、残联、退役军人事务管理、人社、卫健等相关部门在参保缴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首次明确不同对象由相关主管行业部门负责动员全民参保的工作责任。四是加强改进参保缴费服务,以服务的优化和待遇的保障促进参保工作的提升。

(三)工作步骤。《方案》明确了全民参保工作计划的实施分上个步骤完成。一是准备阶段(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的实施方案》,明确全民参保计划目标任务。二是实施阶段(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召开参保动员会议,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合力攻坚,确保全民参保工作计划稳步实施,达到预期目标。三是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2月底)。

(四)工作要求。《方案》提出了五个方面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压实县市人民政府工作职责;二是明确职责,确保顺利实施。要求各县市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共同协同配合抓好工作;三是坚持创新,健全工作机制。四是深入宣传,营造良好氛围。五是强化协作,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关于全面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