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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20-0413003001 公开目录:政府文件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20-04-13 11:10:02 文  号:楚政办通〔2020〕17号
标 题: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任务分解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0-04-10 11:43:02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产教融合任务分解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8〕60号)精神,深入推进人才培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逐步形成全州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任务分解方案。

一、主要任务

详见《楚雄州深化产教融合任务分解方案》。

二、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实施“1133”发展战略,聚焦深化产教融合的重点难点问题,紧扣与就业市场、企业需求、创新创业直接相连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聚焦调动企业参与积极性、发挥企业重要作用这一关键,构建政府、企业、学校协同参与的体制机制,统筹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现代职业教育。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有关部门参加的楚雄州促进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产教融合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产教融合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要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形成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为培养大批高素质创新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增强我州产业核心竞争力,汇聚发展新动能提供有力支撑。

                                                                                                     2020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深化产教融合任务分解方案

牵头及配合部门

1、以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为导向,结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新型城镇化战略,同步规划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和重大项目。统筹考虑人口、生源、产业因素和职业教育发展趋势,优化职业教育布局。做强辐射滇中、滇西的楚雄州职业教育园区。支持楚雄师范学院向应用型综合类本科高校转型发展。推进楚雄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建楚雄医药健康学院,向应用型医药类本科院校升级。办好云南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办好10县市职业高级中学。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人社局、州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2、调整优化学科结构,推动学科交叉、融合和渗透。结合区域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支持网络空间安全、大数据、人工智能、新材料等新工科发展,加快新工科建设。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加强智慧城市、智能建筑等城市可持续发展相关专业建设。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配合

3、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以及学校毕业生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联动机制,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将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完善学校专业准入与退出制度。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与职业发展状况跟踪调查评估,按评估指标及时整改、减招、撤销学科专业,实现专业设置与招生就业有效互动。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牵头负责

4、支持公办职业学校利用自身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与社会力量(企业)进行多种形式合作办学。按照市场导向、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原则,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充实完善由职业学校、行业组织、企业等参加,集学生培养、职工培训、技能鉴定为一体的职业教育集团。

州教育体育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5、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以多种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学设计、实习实训,形成教育培养与企业需求的持续联动与持续改进机制。鼓励支持企业到职业学校共建生产线、生产性实习工厂,探索校企股份制合作、独资经营、租赁承包、前校后厂等多种校企合作模式,共同培养科研型、生产型、销售型人才。鼓励职业学校与民营(中小)企业合作培养技能人才。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配合

6、建立健全学生到企业认识实习、跟岗实习和顶岗实习等实习实训制度,积极引导企业与职业学校进行人才培养深度合作,建立“入厂即入校”人才培养机制。支持职业学校围绕产业关键岗位技能、技术攻关需求,结合专业特点适当调整课程设置,构建“入校即入厂”一体化教学体系,服务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配合

7、支持企业、学校、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健全院校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开展产学研合作。继续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加大开发投入力度,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实验室、中试和工程化基地,推动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

州教育体育局、州科技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8、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占工资总额的8%,确保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将不按照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纳入省州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

州总工会、州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9、鼓励区域、行业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智慧校园等项目。

州国资委、州工商联、州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0、加强学科实践活动课程建设,各学科应安排不低于5%的课时用于开展学科实践活动课程。深化综合高中试点改革,构建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多元化人才成长“立交桥”。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

11、实施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计划,开展“招生即招工、入校即入厂、校企联合培养”试点。深入开展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竞赛以赛促训、以训促赛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选树“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工匠创新人才”等,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动作用。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总工会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2、强化职业学校“双师型”队伍建设,建立全州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专业人才库。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试行新进专业教师“先实践、后上岗”制度。鼓励职业学校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技术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面向企业聘用高层次专业人员、能工巧匠到学校任教。推行职业院校名师工作室制度,实施楚雄州职业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3、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完善考试招生制度,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确保中职与普高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4、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职能转移、授权委托等方式,支持行业组织开展人才需求预测、校企合作对接、教育教学指导、职业技能鉴定等服务,发布服务信息指引,开展行业服务承诺。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5、鼓励各级县市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采取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

州教育体育局、州民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6、鼓励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政府、行业企业与职业教育机构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信息,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强化职业学校、高校数字化教学资源库和企业实践库建设,提供校企资源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共建共享。

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7、支持楚雄技师学院构建“一部一中心一平台一园区一公司+N基地”的校企合作体系,全方位推动校企合作。支持各职业院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共建重点专业、名师工匠团队、精品课程,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楚雄师范学院、各职业院校围绕州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发展规划等,开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研究,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应用转化。

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8、完善体现职业学校行业特色类专业办学特点和成本的职业教育拨款机制。坚持扶强扶优原则,探索对职业院校分类支持、差异化拨款政策,促进办学水平整体提高和持续发展。在职业院校科研经费和科研成果转化收益中,用于奖励参与研发的科研人员及其团队的资金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额基数。财政、税务部门要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财税政策,积极支持职业教育发展和企业参与办学。

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税务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19、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和扩大抵质押品范围,为产教融合项目提供多元化融资品种支持,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鼓励和引导保险资金支持产教融合项目。

人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楚雄银保监分局、州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牵头负责

20、支持有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县市、行业、企业争取纳入国家和省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搭建以城市为节点、以行业为支点、以企业为重点的政、产、教、研创新模式,发挥试点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实现产教融合整体深入推进。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21、加强与沪滇职教联盟、上海电子信息职教集团及四川攀枝花、凉山等地的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职业教育资源。实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

州教育体育局牵头负责

22、建立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相关部门参加的楚雄州促进产教融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州发展改革委,定期召集产教融合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解决产教融合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总结推广产教融合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

州发展改革委牵头,州级相关部门配合

23、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形成学校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企业重视 “投资于人”的普遍共识,形成全社会充分理解、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委宣传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