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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5323000151673132-/2018-1019002 公开目录:文字解读 发布机构: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发布日期:2018-09-28 17:37:49 文  号:
标 题: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解读《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州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楚政发〔2018〕21号,以下简称《意见》),为便于全州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更好的理解该《意见》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意见》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发展的突出问题,不断优化投资环境,进一步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激发投资潜力和创新活动,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按照州人民政府部署和要求,州发改委在认真学习《云南省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精神和借鉴兄弟州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查研究楚雄州民间投资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了《楚雄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楚雄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任务、政策措施和保障机制,经反复征求县市人民政府和州级相关部门的意见,修改完善后,报经州人民政府审定通过,于2018年9月27日正式印发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主要任务、政策措施、保障机制等3个方面的内容。

(一)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包括:放宽市场准入、深化政府职能、大力推广PPP模式和合理引导民间投资四个内容。

1、在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条件方面一是开放油气、配售电、基础电信运营、国防科技等行业和交通、水利、环境保护、市政等基础设施领域,明确市场准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不对民间投资设置附加条件。二是完善民间投资进入社会服务领域的配套政策。鼓励民间投资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投资运营公共服务设施。并重点解决民办养老机构、民营医院、民办学校等社会服务领域在许可、要素保障、金融支持、人才培训、执业许可、职称晋升、政府补贴、财税支持等方面的突出困难。三是支持和鼓励民间投资通过出资入股、增资扩股、股权收购、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

2、在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方面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对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二是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为项目开工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得作为项目开工的前置条件。

3、在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方面一是出台有关行业、领域的PPP实施细则,向社会公开推介PPP项目,推动PPP项目落地。二是鼓励各级政府建立PPP项目实施方案联审机制,对PPP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联合评审,减少和简化不必要的审批。三是鼓励民间投资以资金、技术、股权等资源,会同国有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参与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机场、能源、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卫生、养老、特色小镇、旅游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运营。四是鼓励各级政府设立PPP基金,并引导民间投资参与PPP基金设立,实现财政资金和社会资本的融合发力。

4、在合理引导民间投资方面一是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新闻媒体,加大政策公开及宣传力度。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申请中央资金、省级各类基金及政府补助资金,并在招投标、用地计划、投融资等方面一视同仁。

(二)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

政策措施主要是改善金融服务、落实财税政策两个方面的内容。

1、在改善金融服务方面一是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认购基金份额等方式支持民间投资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促进政府性资金与民间投资、金融资本合作。二是加大间接融资支持力度。督促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银监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政策。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按照统一标准对民营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对评级结果一视同仁。二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融资、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和再融资。鼓励企业发行项目收益债券、可续期债券、专项债券和“债贷组合”债券,不断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三是发展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担保贷款代偿,按照合理的比例承担代偿风险。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动产、收益权等质押融资,做好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

2、在落实有关财税政策方面主要是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落实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优惠以及阶段性降低“五险一金”费率等政策。

(三)关于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保障措施

主要是从降低企业成本和优化政府服务两个方面给予保障。

1、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相关政策措施。二是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推行工业用地出让弹性年期制,积极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供应方式,鼓励在规划许可的前提下,积极盘活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三是降低物流成本。落实从事跨境物流业务的三类以上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四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进一步优化程序,加快环评审批。五是规范融资服务中介收费,降低贷款中间环节费用,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收费。

2、在优化政府服务管理方面一是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承诺,遵守与企业、投资人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单方不履行合同、不信守承诺、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二是结合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转型工作,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专业培训力度。

原文: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