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栏 >> 正文

云南省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投诉举报处理情况公开(第五批)

发布日期:2023-06-23 13:36:06 来源: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作者: 点击:[]

(第五批2023年6月2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问责情况

1

D53230020230617001

反映双柏县鄂嘉镇鄂嘉社区鄂嘉中学***占用国家土地为村民***修建道路。***以安全为由2021年7月30日开工建设,2021年10月修建完成一条通往***家中的道路。举报人认为修路所用土地为国家土地应归还国家使用。

反映双柏县鄂嘉镇鄂嘉社区街心22户村民22.5亩所有地(双柏路进鄂嘉镇小中山)被该社区部分村民强占建厂、买卖。

双柏县鄂嘉镇

其他

1.***户原入户道路需穿过幼儿园、小学校区,人员、牲口进出对师生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鄂嘉中心学校与***户协商后,在鄂嘉中心学校学生宿舍后重新修建了一条入户道路并设置1道铁门,由***户日常进出使用,并对原有穿过校区的道路进行了封堵。修建道路的土地类型为国有土地,土地权属学校,不存在国有土地被非法占用的问题。

2.鄂嘉社区小中山片区22.5亩土地于1994月10月进行三荒拍卖,由***等五户取得所有权。根据2007年相关文件规定,三荒地不纳入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可根据需要依法进行审批。目前该地块上建有五个建筑物:双柏阔鑫加油站,各项手续齐全;两个农产品分拣存储场所,具有设施农用地审批手续;两个汽车修理店属临时建筑,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无相关建设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鄂嘉镇中心校做好日常管理,避免该地块被用于其它用途,确保校园安全。鄂嘉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做好社区周边的群众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

督促两个汽车修理店业主按相关规定完善相关审批手续,依法依规经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