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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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3-03-30 17:19:35 来源: 作者: 点击:[]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指导县市按程序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按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2

婚姻登记

对申请婚姻登记的符合条件对象进行婚姻登记

3

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

指导县市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并按月发放生活费

4

高龄补贴发放

指导县市民政局按程序对申领高龄补贴对象进行审核后,按标准发放补贴资金。

5

城乡低保

指导县市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保障,并按月发放低保金。

6

临时救助

指导县市按程序将因病、因灾等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条件群众纳入临时救助,并发放临时救助金。

7

养老机构备案

指导县市民政局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备案。

8

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发放

指导县市民政局对符合申领运营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进行认定,并按标准发放运营补贴资金。

9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做好设立、变更、注销等相关工作。

10

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

指导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年度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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