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服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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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23-03-30 16:51:32 来源: 作者: 点击:[]

 

序号

服务事项

具体内容

1

群众来信来访件件有回复

案件办理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2

院领导包案

首次申诉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监督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3

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1.突出对刑罚执行和变更执行的法律监督;

2.加大养老诈骗案件查办力度,规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法律适用标准;

3.加大涉农民工讨薪案件支持起诉工作力度。

4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做到司法救助金上门送达

5

优化律师服务

1.保障律师依法执业,落实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亲属会见罪犯制度;

2.规范律师互联网阅卷服务,符合互联网阅卷条件的案件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6

强化未成年人校园法制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关爱帮教工作。

7

提高司法办案质效

1.严格在法定时间内办案,刑事检察环节平均办案周期控制在30天以内;

2.严格管控刑事检察“案-件比”,依法规范办理罪犯“减假暂”案件,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

3.州院每年至少办理2件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和解案件,每件申请监督案件听取监督申请人意见不少于1次。

8

落实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

以“万名政法干警进万村”活动为载体,深入基层开展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法律法规、引导文明和谐、化解矛盾纠纷和排除风险隐患等工作。

9

加强对下业务指导

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和日常指导,每季度对基层院进行1次业务督导。

10

加大调研力度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院班子成员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长累计不少于60天,每半年到基层院现场办公至少1次。

11

提升检察业务能力

各业务条线每年开展业务培训、实战训练、业务竞赛不少于1次,提高基层检察人员履职能力。

12

加强基层亮点工作打造

安排州院业务骨干参与基层亮点工作调研、策划、推进、总结,助力基层亮点品牌工作打造。

13

切实为基层减负

1.坚持院领导联系基层院制度,每名院领导每年帮助联系的基层院解决实际困难不少于2个;

2.严控文件会议数量,规范检查考核;

3.完成全州检察工作网三级等级保护建设并测评。

14

开展民营企业产权、企业经营者人身权益保护行动

1.严格把握逮捕必要性和起诉标准,切实做到慎捕、慎诉,依法慎重适用涉财产强制性措施、羁押性强制措施;

2.加强对涉民营企业服刑罪犯、社区矫正对象的司法保护。

15

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探索涉案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处罚分离制度,制定全州合规整改有效性评价标准,打造精品案例。

16

开展检察护航安全生产行动

1.对风险较大、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企业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警示教育;

2.提前介入安全事故涉企案件,力争把证据解决在侦查环节,把矛盾化解在侦查环节。

17

开展检察护航彝绣、彝医药、特色农业、特色种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

1.成立法律服务志愿团队,设立检察工作站点,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咨询,同时开展法制体检,查找治理风险,预防企业犯罪;

2.配合协调州彝绣工作专班、彝绣行业协会等做好地理品牌标志申报、行业规范制定等工作;

3.对彝药企业实行检察官一对一定点联系制度,开展彝医药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保护专项工作;

4.对全州涉农业、种业案件指定专人办理,并由州院营商环境团队负责指导。

18

开展涉民营企业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监督行动

1.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行政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的协同作用,对涉企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行政机关不作为、违法行使职权的,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职责,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2.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审查、优先办理。

19

开展涉民营企业公益诉讼案件止损修复行动

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时,督促涉案民营企业采取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在确保程序公正和受到损害的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能够得到有效修复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可以不提起公益诉讼。

20

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行动

1.持续推进百名检察官联系百家民营企业行动,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风险防范指导,根据经营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化解风险;

2.每年开展法律宣讲不少于1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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