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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水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全州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4-20 09:30:23 来源: 作者: 点击:[]

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06〕131号)有关要求,水利部于2022年4月2日公布了全国大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云南省水利厅于2022年4月15日发布了《云南省水利厅公布2022年全省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的通告》。现根据各县市报送情况,将2022年度全州所辖的178座小(1)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县市进一步完善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逐库落实政府责任人、水库主管部门责任人和水库管理单位责任人,各县市水务局要在4月22日前落实并公布所辖小(2)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大坝安全责任人要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明确各类责任人具体责任。如原责任人工作变动,由继任人接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会同水库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督促业主和管理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障水库大坝安全,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和综合效益充分发挥。

楚雄州水务局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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