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正文

云南省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投诉 生态环境问题进展情况通报 (二十六)

发布日期:2021-05-02 23:00:24 来源:云南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 作者: 点击:[]

5月2日上午,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二十六批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160件(来电73件、来信87件),涉及14个州(市);其中,昆明市52件,大理州31件,保山市13件,曲靖市、玉溪市、楚雄州各11件,昭通市10件,文山州5件,红河州、西双版纳州各4件,普洱市、丽江市、怒江州、迪庆州各2件,德宏州和临沧市当日无举报投诉件。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第一时间将交办件全部转相关州(市)进行办理。

截至5月2日上午11:00,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共二十六批2522件(来电1654件、来信868件);其中,昆明市1008件,曲靖市286件,大理州277件,昭通市161件,玉溪市128件,红河州103件,楚雄州97件,保山市97件,文山州83件,丽江市73件,西双版纳州52件,临沧市34件,迪庆州34件,普洱市31件,怒江州26件,德宏州23件,省直部门直接办理9件。

我省高度重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投诉件,及时提出办结要求,建立工作机构,健全边督边改工作机制,成立转办、督办、分析研判、信息汇总等小组,及时将督察组交办的举报投诉件向有关州(市)及相关省直部门转办,对重点关注、群众反复举报投诉的派出现场组进行现场督办。截至5月2日,第一批至第十七批举报投诉1388件,已办结793件,阶段性办结191件,未办结404件;按核实情况统计,属实274件,基本属实108件,部分属实803件,不属实203件;责令整改850家,立案处罚324家,罚款金额1065.01万元,立案侦查1件,约谈235人,问责9人。

省迎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边督边改组将分批公开督察组交办我省的群众举报投诉生态环境问题的受理、办理和整改情况。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yn.gov.cn/ztgg/hbdc/)查阅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