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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楚雄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2021年1月至6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送企业考核评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起至9月2日止(节假日除外),如对公布的考核评分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楚雄州医疗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或申诉材料。
通讯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楚雄州医疗保障局218室(医药服务和价格管理科),联系电话:3369061,邮箱:cxzylbzjyyk@126.com。
楚雄州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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