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4〕2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楚政办发〔2014〕10号)《关于印发楚雄州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楚卫通〔2015〕32号)要求,为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现对2020年第二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对象有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7天,自2020年12月4日起,2020年12月10日止,如对上述救助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科。
联系电话:0878-3389385
邮箱:cxzwsjyzk@126.com
附件: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20年第二轮申请支付情况个案统计表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