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楚雄州综合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度集中检查考评准备工作的通知》(楚考办发〔2018〕2号)要求,现将2017年度州对本委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任务、职责明确如下,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关于职能指标
请各责任科室、责任人,对照评分办法,按不同指标分别撰写自查报告,于1月23日前将电子文档交鲁星佑汇总;分不同指标,于1月25日前完成证明材料收集依次归案工作,自行保存,待考评时自行负责展示给考评官查阅,并做好解释说明。
二、关于公性指标、动态管理指标
请各责任科室、责任人,主动与牵头主考单位联系对接,拿到评分办法,对照评分办法及主考单位工作要求,撰写自查报告、认真收集证明材料依次归案,自行保存,待考评时自行负责展示给考评官查阅,并做好解释说明。须于1月25日前完成该项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一)各责任领导要认真督促指导好科室做好迎考工作。
(二)各科室要加强与主考单位联系对接,争取工作支持与指导。
(三)各科室要树立绩效管理“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将各科的指标分解到个人,对被扣分的指标项目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并视情进行必要整改。
(四)全委干部职工要高度重视年终综合绩效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目标考核挂钩制度,以此提升个人履职能力,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五)委领导要加强对迎考工作的统筹,责任领导要与分管科室一道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年终绩效考评工作的提升。
附:1.职能指标职责分工(略)
2.公性指标、动态管理指标职责分工(略)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18年1月14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楚雄州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发布人:l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