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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名单公示

发布日期:2020-05-28 14:36:52 来源: 作者: 点击:[]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开展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函〔2020〕50号)精神和楚雄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批示要求,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参照省的模式,及时成立楚雄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迅速展开推荐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及时下发通知,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按要求积极推荐上报有关人选。州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评选表彰推荐条件、原则及结构比例要求,结合日常掌握的情况及历次受国家、省表彰情况对各县市、州级各部门推荐上报名单进行了初审,征求了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的意见,并报请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意,形成楚雄州拟推荐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建议名单,报州人民政府审核确定推荐评选名单,经全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同意,现予公示。

一、拟推荐评选名单

(一)模范集体2个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永仁县委员会

(二)模范个人5名

李志岗,男,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州委组织部副部长、州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书记(兼)。

段燕琼,女,白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楚雄开发区永安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吴云强,男,彝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元谋县姜驿乡党委书记。

余昌国,男,彝族,中共党员,中专文化,楚雄市彝人古镇社区党总支书记。

张任化,女,彝族,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南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族股股长(四级主任科员)。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5月28日起至6月3日止。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方式,向楚雄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

联系电话:0878—3123608传真:0878—3121433

联系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83号

楚雄州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推荐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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