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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简报2022年第7期

发布日期:2022-01-27 16:24:14 来源:楚雄州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作者: 点击:[]

一、“7个专项行动”推进情况

(一)全国爱卫办将于2022年2月至5月对各地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中期评估。为做好我州评估工作,要求各县市要结合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动员参与,围绕活动的主要内容、推进措施的落实;要认真总结梳理活动开展情况,开展自评自查工作。

(二)州爱卫办组织开展“迎新春”爱国卫生专项活动助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县市紧扣“建设健康家园、共享健康佳节”这一主题,持续深入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全面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城市)达标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春节期间“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加强控烟工作,要求各县市爱卫办,州级成员单位要围绕活动主题利用好新春佳节这一时间节点,策划并组织多种形式的“送烟=送危害”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知,改变公众“以烟为礼”的风气。

(三)州市场监管局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探索建立“净餐馆”长效机制,统筹推进“三码合一”。即在原“餐饮安心码”消费者端增加点餐、支付、折扣优惠功能,实现点餐码、支付码和“餐饮安心码”的“三码合一”,统筹解决餐馆“亮码”主动性不足、消费者“扫码”监督积极性不高、消费者满意度评价结果应用不充分,以及餐馆银行流水信用信息缺失等突出问题。切实调动消费者、餐馆的积极性,用好金融政策支撑,用好“餐饮服务等级评定”大数据的行业自律倒逼作用,实现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二、各县市专项行动推进工作亮点

(一)楚雄市城管局组织专班执法人员分阶段、分重点对滇中大商汇沿线区域进行摸底调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180辆次,执法人员732人次,施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51份;拆除户外门头广告牌1062块,共计10500平方米;拆除布标167条;拆除墙体广告128块,共计3240平方米;拆除雨棚25个,共计268平方米;清运无主广告牌及死角垃圾32吨;清理橱窗等小广告929条,城乡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二)牟定县自2021年1月至12月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针对城区农贸市场周边车辆、物品乱停、乱放的现象,落实整改措施,成立城区专项巡逻正副班整治小组,对城区农贸市场及周边的交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警力3253人次,出动警车849辆次,开展城区市场周边交通秩序整治915场次,共查处城区交通违法行为8946余起;劝导教育轻微违法3000多人次。通过常态管理工作,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显著好转,逐步形成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姚安县河长办对1个乡镇9家包保单位所涉及河段清理不彻底,河道内依然有垃圾等问题进行督查通报,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按照“县指导、乡为主、村落实”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责任,压实河湖长制成员单位、联系部门、包保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充分发挥二级督察和三级专项督导作用,找准问题的症结,加快推进整改,确保河道畅通,切实做到河中无障碍物、河面无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杂草、水域水面无漂浮废弃物、河道管理范围内无垃圾、河道水域水环境保持良好、水质无污染。

(四)大姚县自2022年1月以来,多部门联合开展以节日市场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散装白酒整治、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冬春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食物中毒防控、“两会”及各级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为重点内容的冬春季食品安全百日行动。聚焦种养殖企业、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商场超市(食品批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贸市场、农村集体聚餐等场所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酒水饮料、糖果糕点、冷冻食品、散装白酒等节日畅销食品,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疫情防控责任、是否经营假冒伪劣食品、是否索证索票,是否依法依规生产经营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开展节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共检查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企业21家,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各类商超和批发部、冷冻食品生产经营户等367家次;立案查处食用农产品违法案件1件,食品违法案件65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培训12场次,发出食品安全信息2条754人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1期。抽检糖果糕点、酒水饮料、食用农产品20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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