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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仁县水务局2020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日期:2020-06-25 15:35:48 来源:原创 作者:水务局 点击:[]

永仁县水务局2020年上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永仁县水务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水利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聚合力、出实招、重实干、见实效。现将2020年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我局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及协调工作,设立扫黑除恶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2020年以来,共召开班子会议研究扫黑除恶工作1次,在干部职工会议上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并安排扫黑除恶工作3次,组织学习扫黑除恶有关文件、应知应会知识1次。坚持主要领导批办、审签扫黑除恶文件制度,2020年以来局主要领导多次批阅扫黑除恶文件,制定印发了《永仁县水务局调整充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永仁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永仁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方案,印发工作信息3期,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意识氛围在水利系统进一步形成。

(二)强化日常监管,坚持依法治水。坚持问题导向,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当前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工作总基调,依法管水、治水推进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是组织开展“清河”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清理整治,重要河流、河段,环境问题突出的集镇、村庄开展河道生活垃圾及污水整治,实现从“源头—途径—末端”的污染控制,削减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对水资源管理、防治水污染、呵护水生态、保护水环境的意识,为永仁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渠通、景美”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2020年6月,组织开展1次志愿者清河行动,投入清运船只4艘、人力72人次,集中打捞和清理水面13公里,购买社会服务聘用专职保洁员2名,持续开展河道日常保洁及管护工作,对河道漂浮物、水葫芦、竹竿和树枝等垃圾进行清除,有效改善了河道环境风貌和行洪能力。二是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排查水利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健全水利建设监管体系,完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杜绝恶意竞标、串标围标。切实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治理力度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审核、核准、备案。开展在建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治理,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实名制管理,实行了项目“双公示”制,落实了“五员监管制”。开展水源地综合保护行动。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相关要求,对县城重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水质监测,并对水质检测的各项指标进行分析,根据检测结果有计划的开展水源地保护工作。同时,加强库区的巡查和保护管理,及时制止各种影响水源地保护的各种行为,维护库区及周边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水环境。结合水政执法,截至2020年6月,共巡查河道长50公里,水域21平方公里,巡查检查监管对象21个,巡查人员39人次,15车次,现场制止违法行为6个。

(三)聚焦重点,强化综合治理。印发《永仁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分解工作任务,同时制定《永仁县水务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水利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水乱象治理。一是持续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根据中央、省州“清四乱”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我县及时转发《水利部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通知文件,要求全县各乡镇对照《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中的河湖管理监督检查89个项目及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发现的问题,重点针对行政区范围内围垦河库造田、侵占河岸线及库区栽种农作物、擅自建设拦河建筑物、网箱养鱼、非法采砂洗沙、向河库排放污水、非法审批涉河建设项目、未及时调整更新河湖长及公示牌等内容开展自检自查,截至2020年6月底,全县共排查“四乱”问题18件,整改销号18件。二是加快开展河湖管理保护范围划定。积极组织开展流域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划界工作。做好项目询价、资金测算申报,加强河湖划界成果与水利、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对接融合,进一步明确管控范围,留足河湖生态空间,为河湖管理保护和长远发展、执法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开展地下水清理整治。根据《楚雄州水务关于开展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各乡镇地下水清理工作,严格按照《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技术要求》开展梳理工作,截至2020年6月,全县共清理出规模地下水机井338口、装机容量450.6千瓦,取水量127.34万立方米。认真开展取水许可管理工作,核发更换已到期取水许可证2份,开展地下水取水许可检查1次,督促用水单位开展取水许可申报管理工作。四是开展“围库造田”整治。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围库造田,侵占集体利益”线索摸排。经排查宜就镇他克村委会他克坝塘、潘古里村委会那天坝塘、木马村委会小普乍坝塘存在围库造田,侵占集体利益行为,已督促全面完成整改。

(四)扭住关键,从严深挖彻查。一是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学习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政治理论学习。把扫黑除恶与机关党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员个人公开承诺内容,列入水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进行研讨,同时,加强对扶贫联系村的指导,开展扫黑除恶为主题的党课讲解,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在全局干部职工范围内开展涉黑涉恶自查承诺,2020年,共签订承诺书78份。二是深入开展“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深挖根治大会战工作,每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1次;印发《永仁县水务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水利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涉水乱象治理。截至2020年6月,共排查出涉水乱象问题线索35条,其中:涉及水资源管理乱象问题10条,乱占河道乱象5个,乱占用和破坏水利工程乱象19条,违反水土保持规定乱象1条;目前已全部整治销号,包括本单位整治销号32条,移交相关部门办理3条。2019年4月接到县检察院、公安局检察建议书、建议函2份,均已处理并回复;2020年6月19日,接到县线索核查中心移交处理线索1条,现已成立工作专班,正在办理中。三是齐抓共管,完善日常监管机制。面向社会公布《永仁县水务局关于开展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征集工作的通告》,印发《永仁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办法》,设置举报箱5个,公布举报电话4个,举报邮箱1个,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线索;制定《永仁县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制度等12项工作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扫黑除恶协作协商、通报联动、线索排查、报告、管理等工作制度。

(五)转变作风,加强组织建设。把“扫黑除恶”与机关党建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党员个人公开承诺内容,强化对党员的管理、教育、监督,做到事先有准备、有安排,重点突出,确保实效。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分析党员思想动态,经常性开展正反典型警示教育。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日、支部主题党日、党员固定活动日、主题教育实践、上党课、专题研讨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截至2020年6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分别是清风云南——楚雄州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警示录、政治掮客苏洪波、清廉家风教育。组织开展47名在职党员亮身份亮承诺,激励党员立足岗位创佳绩,每季度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1次,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诠释“合格党员”的时代内涵。各党支部委员实行分工负责,密切关注党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全面、深入、准确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积极分析研究,及时和党员进行思想沟通和交流,努力营造健康向上、心情舒畅、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的良好氛围。

(六)强化宣传,提升工作氛围。永仁县水务局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利用水务系统QQ群、微信群和办公楼宣传栏、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再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六五环境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进行宣传。2020年以来,共投入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000元。制作并发放致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一封信、水务系统扫黑除恶十一类打击重点等宣传资料80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2幅,观看警示教育片1期,通过大力宣传,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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